希律在所定的日子,穿上朝服,坐在位上,對他們講論一番。
百姓喊着說:“這是神的聲音,不是人的聲音。”(徒一二:21-22)
這真是經典性的逢迎大觀。
在教會成立的初期,也有人在提倡另一種宗教,就是拜人宗教。推羅西頓的人,得罪了當地的土皇帝希律。因為他們雖然商業發達,但海水種不出糧食,需要倚賴希律屬地出產供應。當希律斷絕他們糧食的時候,可不是小事;他們只得託侍臣說和,或許送些賄賂。好不容易得同意覲見,恭聆希律的訓話,群眾就高呼 “萬歲!”並諂諛的說是:“神的聲音!”以自己肚腹為神(參腓三:19),這似乎也有些真意。
為甚麼說這樣的好話?是胃在發言。
當然,現代人的語詞,可以說:民主的表現。“民以食為天”,可靠的程度,恐怕很有限。
獨裁者特有的享受,就是聽這種共同的謊言,也就是想作神的傾向。不過,作神僕人的,應該遠離謊言,只傳神的真理,不是自己作神。
1922年,墨索里尼(Benito Mussolini, Il Duce, 1883-1945),法西斯偉大“領袖”,登上了首相寶座。教皇庇烏士十一世(Pius XI),稱那位權傾一時的獨裁者,是“天降斯人”。為甚麼這麼說?
當然,他確知那不是真的;但因為他的小朝廷在意大利,沒有誰會妄想那百來名瑞士衛士,可以敵擋法西斯黑衫大軍。
雖然如此,到了後來,獨裁者墨索里尼,還是要對付天主教會,要把它變成作社會事業與教育的平信徒團體。到1931年,政教關係緊張,經過商討與妥協,天主教會被允許繼續存在,但得接受約制。為了保持身在矮檐下,還蒙受庇蔭之恩,教廷不是幫兇,至少作了尾巴。
有人說:第二次世界大戰,德國的失敗,是因為錯誤的哲學,和惡劣的歪詩。這是說,尼采的“超人”哲學,和華格納的民族英雄歌劇,產生了集眾錯謬於一身的那種型“元首”(Fuhrer)希特勒。其實,教會的無骨宗教人,難辭其咎。當納粹政權激烈反共的時候,教會以為他是可以信賴的同路人,至少是暗地裏慶幸。到希特勒推行迫害猶太人的時候,天主教以為那是他們釘耶穌十字架的報應,不講甚麼人權;不是嗎?中世紀的天主教,曾侵奪猶太人的財產,是迫害的先鋒。當納粹德國,侵併波蘭等東歐天主教國家,羅馬教廷與意大利的法西斯政權,關係雖說不上密切,到底還算和諧;但不曾通過同盟關係,為弱小者說話。叫人難以置信的,是希特勒生為天主教徒,教廷竟然忘記了中世紀慣用的武器,停止他的聖餐,到他自殺崩逝,都未開除希特勒的教籍!
新教的領袖們,歌頌希特勒,大部分效忠納粹;對於納粹引進的達爾文進化論,以至其發展出來“純種”,“優種”,並沒有原則上反對。
實際上,歷史證明,歐洲所謂“基督教國家”,教職人員經常是君王權力的宗教翼,只有君權與教權衝突,或少數個人性格上的差異,很少聽到堅持信仰的聲音,只有“君權神授”的聲音鼓譟響亮!又是胃的聲音在雷鳴!
那麼,東方又如何呢?
日本神道教,一向以天皇為神,是人民敬拜的對象。當年日本皇軍征服地區,規定所有臣民,都得遙向東京致敬。有基督教的教團,也這樣作為效忠的表示。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天皇自己承認並不是神,但慣於崇拜領袖,崇拜權力的人,好像同意前清大臣的名言:人的膝頭向後彎,對皇帝屈膝是自然。宗教人的捧領袖,比誰都熱心。不再屬天皇臣民的台灣,也是如此。
蔣公逃難到台灣,御用的宗教人,奉迎“奉天承運”的偉大領袖,證明他是真正的基督徒,是天生聖哲。
李登輝登上了台灣小朝廷的寶座,有些宗教人大為振奮,以為教會長老執政,必然其行也正,那還得了!刊發他的巨著“ 心路歷程”,大肆吹捧,想沾其餘輝,還希望他實踐諾言,在卸任後去作宣教士!那知,後來發展並不如所想望的,李公去朝山上廟進香,竟索性迷失了。販賣李公的人,卻噤口無聲了。
可是,話又說回來,面對君王或獨裁者的權威,能夠犯顏抗爭,是很難的,特別是在處於危難,需要支持的時候。
在宗教改革時期,馬丁路德看見改革陣營中,有些君王的生活,實在太不像話,卻又無可奈何。對於英國亨利八世那樣的系列性多妻,或搞情婦,並非罕見。路德說:如其這樣,還不如讓他有六個妻子更好!
不過,知其非而欲阻無力,勸諫無效,制裁不能,總是不同於奴顏婢膝,諂諛討好。當然,對於君王領袖,或社會多數人的弊病,能夠指斥提醒,是最好的。 “用愛心說誠實話”,是基督徒的持身原則;有的時候,還可以用諷諫或文字,打動人的良心,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司陶夫人(Harriet Beecher Stowe)就是這樣的例子。那位神學教授的夫人,喜愛文學,寫了Uncle Tom's Cabin(黑奴籲天錄),向群眾詳細描述黑奴受虐待的情況,也是“基督教國家”的情況,揭了假冒為善者的瘡疤。當時,是一個引起爭議的問題。她冒許多的反對,甚至威嚇傷害,但最後喚醒同類人的是非之心,激起人的同情心,經過南北內戰,終於解放黑奴,改變了社會。這部書有很大的影響。據說:林肯總統見到司陶夫人的時候說:“這小婦人,掀起了偌大的戰爭!”
有人批評那不是偉大的文學作品。肯說當說的話,就影響了歷史。
司陶夫人常對人說:“這書不是我寫的,是神寫的!”有人嫌她太誇張了;但仍然可以說,是神用另一種方式,使人聽到祂的聲音。
現代人有更多的問題。就如:離婚,殺嬰,同性戀,自私等,諸般罪惡,聖徒有責任作光作鹽,沒有靜默的自由。
使徒保羅寫信給加拉太教會:“這是我在神面前說的。”(加一:20)不是自己說,也不是別人說,是“神的聲音”,而是在神面前說話。
同時,保羅也曾坦白的寫,這是“我的意見”;不過,他“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林前七:40)所以,凡是有神的感動,就該說,寫,傳出神的信息。
2009年4月26日
選自:金燈臺《週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