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靈恩運動或靈恩派?
“靈恩”這名詞,意義相當於英文的Chrasmatic,起於Chrasma一字,意思就是“恩賜”。靈恩在中國教會圈裡流行,約在二十世紀初,差不多與五旬節運動同時或稍晚些。據說,是賈玉銘牧師給的這個名詞;如果確是如此,就難怪其恰當了。當時,靈恩運動在山東風行,賈玉銘是中國教會唯一的神學家,是山東人,就給了這個名詞。
不過,這名詞的背後,並沒有尊敬的意味,多少代表著神祕主義,無知,經驗和情感,追求外面的“印記”,反知識,或不注重聖經;特別是後來的發展,這斷語也不失其客觀和公平。
今天通常使用“靈恩派”,這似含有貶義的名詞,實在該照約翰衛斯理的界定,稱為“狂熱派”,就是想得到恩賜,而不循正道,走捷徑;例如:想得啟示,而不用心讀聖經;想得靈力,而不禱告,禁食;想蒙恩,而不認罪,悔改,追求聖潔。他們以方言,或外面的表現,作為蒙恩的記號,自己高人一等的標識;或唱靈歌,跳靈舞,以至倒地翻滾,狂笑,作犬吠,鳥鳴,就是不說人言造就人,並且蔑視秩序,視為沉悶和不屬靈。只是無視聖經所說:“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凡事都要規規矩矩按著次序行。”(林前一四:33,40)
綜觀近代靈恩運動的興起,多與衛理宗有關,特別是他們注重“第二次的蒙福”,是蒙恩得救以後,不滿足於疲弱無力的屬靈生活,難安於不冷不熱的狀態,進一步的追求復興與進深。在信仰上,屬於基要派,堅信道成肉身,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寶血贖罪,復活,再臨等,致力闢斥自由派的謬誤;在生活上,注重聖潔敬虔,切慕屬靈的能力。起於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如同狂風,如同活水,給沉悶的教會帶來新生命力。在西方的宣信(A.B. Simpson),東方的古約翰(Jonathan Goforth),及後繼的宋尚節等人,都滿有聖靈的能力,有美好的品德及見證,顯然是有聖靈的恩膏,為神使用,給教會帶來復興。
當時的主流派教會,對宋尚節等人“另眼看待”,稱他們為瘋狂佈道家者有之,譏為感情作用者有之。但無論如何,福音傳開了,許多人蒙恩得救,進入神的國度,大家火熱佈道,教會急劇增長。其中原因之一,是宋尚節在山東平度縣佈道的時候,應一位西教士的促請,給人按手醫病,有一羅太太,癱瘓了十八年,立即得到痊癒,當眾起來行走。雖然那時還沒有甚麼“神醫”一類的名詞,宋也不積極宣揚醫病神蹟,主要在傳揚福音,但主耶穌的名傳開了。羅的丈夫,是燕京大學畢業的一名中學教師羅竹峰,因為妻子得恩痊癒,曾一度受到感動,任自由傳道;不知如何,解放後,出任新中國的上海市宗教局長。
滕近輝牧師記中國奮興佈道運動說:“宋尚節博士由一九二八至一九四四年,一連十五年在全國各省及南洋各地主領奮興佈道大會,歸主與復興者數以萬計,充分彰顯了聖靈的大能。”(牧苑促膝談,頁135)還有無數的人,追求聖靈充滿。用時下流行的語詞,那就是激起靈恩運動。
當時風起雲湧的靈恩運動,積極的影響,是激起沉睡的教會,注重禱告,聖潔;但也發生不均衡的現象。他們高舉恩賜靈力,多以方言為聖靈充滿的記號,愛禱告,而忽略聖經知識,缺乏教會紀律,會造成混亂。以致靈恩派成為反知識的同義詞。
不過,這是教會組織成員的差別,並不是靈恩本身的問題。因為當時所謂靈恩運動的跟從分子,甚至領導人,多是“沒有知識的小民”,在美國,多半是黑人;在中國,多半是農村群眾。他們教育水平既然不高,難免看外面的現象,視神蹟為靈力的標識,而相對的忽略靈紀及靈果,也就為人所詬病,以至排斥。
但教會是有生命的機體,靈恩派也是如此,不是固定滯化的。隨著時代的演進,其成員和性質也因而改變。大致說來,靈恩派中的人,為福音派的神學院所接受,在其中受教育;有的靈恩派教會,有自己的神學院,造就下一代的人才。今天你進入大型的靈恩派聚會,就發現他們號召群眾的原因,不一定是方言和神蹟,而是活潑有能力的講道,信徒的見證,和生命的造就。那些教會,因為人數太多,一般無法推行傳統的信徒宗教教育,而代以小組關懷,以補牧養之不足。如果行之有道,或者可以取代另一天的課堂教學,而能像初期教會一樣,在愛心和知識上彼此建立,對教會靈命的整體增長,有更大的助益。
不幸,“發達神學”和“神醫”,常跟靈恩連在一起,而往往有藉名斂財的偏差;但那到底和靈恩不是同一回事。
今天教會的問題,特別是對世界注視的形相問題,不在於靈恩,而在於對靈恩的態度,確實令人費解。有所謂基要派的教會,不懼怕罪惡,而懼怕聖靈;不逃避地獄的火,而逃避聖靈的火。他們好像堅持必要的,是冰冷的“純正”教條,沒有聖潔的生活,只表現多疑而好戰,對於初期教會“攪亂天下”的能力,改變時代的熱誠,卻沒有興趣。
那麼,靈恩有沒有假的呢?當然有。世界上凡是好的東西,也就都有假的;假的自然沒有真的價值。在早期教會,行邪術的西門,看見使徒按手,就有聖靈賜下,認為是超然的能力,奇貨可居,想要花錢買那恩賜;到後來歷代教會,特別是復興運動的時候,有靈恩,就有假靈恩。
從這裡,我們可以歸納出幾個適用的原則:
一.有這件真東西的存在;
二.這件真的東西有價值;
三.真的難到手,假者易得;
四.假的與真的有相似之處;
五.作假的目的是欺人利己。
假靈恩是從那惡者來的。它一慣的手段,是以假亂真,也就叫人因假畏真,因噎廢食。耶穌說的比喻,是叫人認識天父的慈愛,也說明賜聖靈是父神的心意。神不會讓祂的兒女以石頭充飢,更不願祂的兒女為蛇所咬傷,這是十分明顯的。耶穌說:
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給他蛇呢?
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祂的人嗎?(太七:9-11)
餅和魚,是當時猶太人日常的食物。同樣的,聖靈是教會的能源,是不可或缺的,是促成教會增長的“好東西”。聖靈也是“基督的靈”,曾啟示先知寫成聖經,聖靈使人能傳福音(彼前一:11,12)。聖經說:“被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林前一二:3)這就是說,沒有聖靈就不能使人信主得救;也就是說,靈恩與救恩相關。
在另一方面,得“好東西”,必須是神的兒女;不信主的人,是屬魔鬼的,與神為敵,自然不能得天父賜他餅和魚。至於屬神的人,“那在那麼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約壹四:4)也就是說,作神兒女,有內住的聖靈,邪靈才不會乘虛而入。
今天,應該把討伐甚麼靈恩派虛耗的精力,用在傳福音或有益的工作上;應該記得那句智慧的話:如果你不能愛基督裡面的弟兄,也要愛弟兄裡面的基督。至少也該像那位好法利賽人迦瑪列“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吧!他們所謀的,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要敗壞;若是出於神,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神了。”(徒五:38,39)至於有的基督徒,避忌靈恩,力求劃清界線,確是不比。曾見有的還算信仰純正的人,說是耶穌復活以後,門徒就得著能力,廣傳福音,而巧妙的諱言“五旬節聖靈降下”;紀念聖誕節,復活節,而避免提五旬節,那算怎地?
根據研究教會發展的人說,到二十一世紀的三十年代,那時基督徒在全世界的人數,將要有一半以上,是今天所謂靈恩派了。“基督徒”的定義,可能主要的是靈恩派,如果這發展成為事實,非靈恩派的基督徒將成為少數。
願我們重視聖靈的恩賜,靠主大能,弘揚福音,榮耀主名。阿們。
2008年3月30日
選自:金燈臺週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