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神的管顧,是最幸福的事。不過,很多人只願意得神的顧,而不甘願受神的管。
你我可能都聽過這樣的話:“為甚麼別人可以,我不可以?神怎麼會不知道,他不是比我更不義嗎?”在遇到痛苦的時候,會這樣發問,甚至會像先聖約伯,寧願神不管他,好讓他鬆一口氣。
先知哈巴谷,看見拜偶像的巴比倫興盛,強暴的迦勒底人,不僅侵略別國,還一再欺凌弱小的猶大。哈巴谷知道猶大誠然背道,但巴比倫豈不比猶大更惡劣,為甚麼好像反得神的賜福?
耶和華我的神,我的聖者啊!你不是從亙古而有嗎?我們必不至死。耶和華啊!你派定他為要刑罰人;磐石啊!你設立他為要懲治人。你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奸惡;行詭詐的你為何看着不理呢?惡人吞滅比自己公義的你為何靜默不語呢?(哈一:12,13)
按以色列人的想法,敵人絕對進不了耶路撒冷,因為他們是選民,有神的律法,無論如何,敬拜的還是唯一的真神,優越的民族,怎可能給外邦人打敗呢?
先知比一般人的感受更靈敏,愛國愛人民更深切。當他看見敵人的勢力那麼囂張,看到錫安的“敵人為首,她的仇敵亨通;因耶和華為她許多的罪過使她受苦,她的孩童被敵人擄去”(哀一:5)。先知的心,怎麼能夠不傷痛?
這不僅是古時的問題,現代人未嘗不這樣想。他們聽慣了那老套的理論:“基督教國家”必然得神賜福,是應當的,好像是他們敬拜神的唯一理由。常被用來支持這理論的,是美國得天獨厚,物資豐富,國勢強盛,仿佛是新“選民”。相反的,凡是不信奉真神的,必然是落後貧窮,甚或天災人禍。也許,他們不知道,故意或無意的忽略了事實,在歷史上,中國或羅馬,都有過輝煌的時期,難道是敬拜神的賜福?他們實際上並不敬畏神。試看所謂漢唐盛世,漢武帝迷信祈禳巫術,貞觀天子唐太宗,則崇信佛道,豈不也民阜國強?而有史以來最強大的元朝,幾乎征服了所有已知地球的表面區域,又同敬畏神有多少關係?
我們應該思想,這些國家的得勢,並非因他們的義,是神用以懲罰。
亞述是我怒氣的棍,手中拿我惱恨的杖。我要打發他攻擊褻瀆的國民,吩咐他攻擊我所惱恨的百姓,搶財為擄物,奪貨為掠物,將他們踐踏,像街上的泥土一樣。(賽一○:5,6)
本來主珍視他們如眼中的瞳仁,卻因得罪神,失去神的保護,被“踐踏像街上的泥土”。為甚麼神不保護祂的子民?為甚麼神對待他們這樣的嚴苛?聖經說:
以色列人哪,你們全家是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當聽耶和華攻擊你們的話:“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摩三:1-2)
這是說,神對所愛的人,要求更加嚴格,愛之深,責之切。乍看來,責罰帶來痛苦,愛與罰該是不相容的,但實際上並非如此。看神特別的邏輯:“我只認識你們... 我必追討”。溺愛的父母,加意袒護自己心愛的兒女,好像他們不可能犯錯;但神對祂兒女的錯誤,更不肯放過,加意留心他們的過犯,必定追討,絕不予寬貸。聖經又說:“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所收納的兒子。”(來一二:6)
另一個原因是,知道了主的律法和原則,而偏不去行,是錯誤加上強項,對誤行要負更大的責任。“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一二:48)
詩篇中說到這責任的等次:“祂使摩西知道祂的法則,叫以色列人曉得祂的作為。”(詩一○三:7)在神全家盡忠的摩西,品性近於完全,與神面對面談話,如朋友一般;但因為在以色列會眾面前,不尊耶和華的名為聖,就被罰不得進入迦南。
屬神的人被神責打,不是像外人受刑罰,而是神善意的管教,當以為發憤進步的機會。
宋朝的名相寇準,品德才華超眾;但他青年的時候,卻是縱情聲色,不肯進德修業。有一次,又是闖了甚麼禍,母親對他很生氣,責備之外,隨手取秤錘擲去,幸而沒中頭部,打到了腳,流血很多。自此以後,寇準降心讀書,終為朝廷重用,為國立不世之功。到母親去世後,寇準看到腳上的傷痕,就感念流淚。當然,傷早已痊癒,不會再疼痛;他體會母親的愛,愛之深,責之切。這次母親的管教,改變了兒子的一生,成為大器。
這使我們面對一個問題:如此說來,神似乎是不公義,偏愛某些人。不過,我們該知道,沒“誰是先給了祂,使祂後來償還”(羅一一:35)。這樣,人沒有資格,見別人得恩賜多,受災難少,就因而紅眼。神給人普通的恩典,叫太陽照好人和歹人,那不配得的人照樣得分,沒有誰說:“神不公義,因為我不應蒙恩而得恩”;為甚麼見別人得好處就說神不公平?這豈不是對神不公平?何況“公平”並不是每人都一樣:如果每人分配一樣多的食物,不分大小,豈不是對小孩子虐害?因此,要等他長大了,才可以接受。同理,如果童言無忌,也跟蓄意背叛作惡的成人同樣受罰,是不是量刑過重?事實上,我們不是全知,難預見將來的事,也無以看透事與事之間的相互關係,根本就無從評斷。
“在地上萬族中,神只認識你們”,是多麼大的特權!但神所認識的人,必須離開不義,否則神“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願神的兒女們儆醒,遵行神的旨意。阿們。
2008年9月21日
選自:金燈臺《週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