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的槍殺案件,幾乎是今天社會新聞的家常便飯。在美國,頻有發生,從大學,傳染到中學小學。不過,在北歐文化,一向以和平容忍知名;誰知平靜的芬蘭,於2007年十一月,也傳出中學生在校園動槍,造成八人被殺害,連他自己共九人死亡。看來現代傳播的進步,也有助於惡風的傳播,以至成為傳染性的災患。
這樣的新聞,會給人更有理由抱怨槍多為患。無可否認,槍多會使人死於槍的機會增加。但要知道基本的事實,其實,殺人的不是槍,是人。如果說,禁止有槍可以促進安全,該考慮禁止人勾動食指,因為差不多都是人在槍的後面用食指勾扳機,才造成槍口前的人傷亡。當然,還沒有任何國家立法規定勾動食指有罪;如果真有,可算是好笑。同樣的道理,也該想想看,禁止有槍,並不能阻止人用槍。相反的,會造成只有不守法的人有槍枝。
實際上,按人口比例,有槍最多的國家是以色列,他們可說是全民皆兵,不分男女人必有槍;可是,以色列濫用槍枝殺人的罪案很少。其次是瑞士,好幾個世紀沒參與國際戰爭,以和平中立知名,但人民傳統好武,並不怕武器,民防組織很健全,隨時可起而衛國,自然槍也很普遍,法律規定,男子必須保持武器,除了砲兵及特殊兵種外,都必須有槍,且鼓勵持有武器;也是少有動槍造成兇殺案件。
槍是自衛武器,正當的運用,並無不可。
另一方面,濫用武器解決私人間爭議,發洩不滿,以至搶劫,威脅,犯罪,屬於違背法律,是司法的問題,應該由司法機關處理。至於規範人不違法,是關於擁槍意識;擁槍不必須用以作違法行動。
舉例來說,汽車成為現代普遍的交通工具,幾乎可說是文明的代表,卻是非特殊技術人員操作的危險工具;世界上美國的汽車最多,不僅數目多,按人口比例來說,也是數額最高。但美國的交通意外事件,卻不是最多。在歐洲公路上,更沒有速度限制,想來會車禍多得可怕,可能難以數計;實際上車禍很少,因車禍構成的法律案件,也幾乎可說罕見罕聞。原因在哪裡?不是工具的問題,而在於使用工具的意識。
車多造成空氣污染,是另外一回事,並不會直接成為公眾安全的威脅;車不為患,何以槍則為患?殺人的不是槍,是人。用槍殺人固然不好,用比較原始的武器殺人,又何嘗可取?動槍殺人,誠然是兇殘;用刀劍逞兇,以至碎屍殘肢剝皮斬首,那些不人道的手段,豈不更殘暴不堪,文明人都加以禁止?人性不改,使用甚麼武器,不是重要的討論標的。
在第二世紀教會的俄利根,熱心虔誠,但為情慾思想所困,想起了聖經說:“若是你的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太五:30)以為要除去慾根,進行自宮。其實,那是思想的問題,能不能把腦袋斬去?如果照同樣的思路,天國裡應該全是殘肢瞎眼的人了!
如果因濫用槍造成屠殺而禁止擁有槍枝,那麼,因濫用車而肇車禍,豈不也該禁止用車?以此類推,伊於胡底?不僅要廢棄文明,歸返洪荒,真箇要因噎廢食!
當然,適宜有效的槍械管理,可以減少犯罪。不過,那只是治標的方法,不是根本之計;比較有效可行的道路,自然是整肅思想。這樣說來,就該禁止傳播引致犯罪的色情和暴力文字,包括影像。
早在二十個世紀之前,主耶穌就說過:“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 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五:21-28)
在許多年前,美國法庭上就有律師抗辯說:不管市上暴力色情的書刊流行,卻要求定力不足,缺乏分辨能力的少年,能夠潔身自愛,不受其影響,是不負責任,也不公道的。所以青少年是被害者,不是侵犯者。這樣說來,該由傳播罪惡思想的人受罰。所以,有的國家施行大眾傳播的管制。但這會被視為妨害言論自由。誰能夠界定甚麼言論是好,甚麼是不好?結果是保障個人自由,妨害了公眾安全;不負責任,散播罪惡的不道德言論,不僅不受禁止,還要得“版權”保護,越是不像話的聲言,影像,越能夠暢銷,發財。
這樣的自由世界,成甚麼世界!
有先見的政論家早就預言過,人民如果放縱自由,不能管理自己,沒有信仰引導過正常合理的生活,就會有獨裁者來管理,終於失去自由。因此,濫用槍的結果,是失去有槍的權利,神就會賜給他們暴虐的領袖,在管制下被迫過不自由的日子。
更深的問題,還是人的思想。問題的中心,是心中的問題。
使徒保羅論到信仰和生活上的困擾:“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真是心為形役,原因在於“那肢體中犯罪的律。”他怎樣脫困得自由?唯一的出路,是“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羅七:15-15)
在世界上有的地區,從前的野蠻部族,把鄰近部族的仇敵,宰殺當作晚餐,而不以為是錯誤;搶劫別人的財物,以為是解決經濟問題的唯一方法,全不會自責。這是生活在黑暗中,沒有盼望,沒有神的情形。但宣教士來了,把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介紹給他們,教導他們識字,給他們翻譯了聖經。野蠻人的生活改變了,成為良善溫和的基督徒。
可是,今天的所謂“文明”國家,甚麼都不禁止,惟獨禁止能夠潔淨人心,改化人心的福音;不怕殘殺,卻阻止和平的福音,不讓耶穌基督的光照耀他們的黑暗。他們自以為有知識,實在是愚昧可憐,阻擋社會的安定和進步,該負何等的罪責!
如果看校園的兇殺案,是社會的縮影,已經夠糟了;不過,事實不止如此,校園還可能是社會問題的泉源!不相信基督,沒有新生命,教育傳授給人生活的技能,卻不教育人生活的原則,使孩子們不知道如何生活,將來豈不是造就出有科技的野蠻人?誰能想像人類的結局是多麼悲慘!
拒絕神,就是接受槍;槍落在沒有神,失去人性的人手中,是最不幸的事,最危險的事。願聖靈感動人悔改,接受基督,得新生命,社會,國家,人類才有光明的前途。
2008年2月10日
選自:金燈臺週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