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弟兄姊妹們:
感謝主的恩典,在過往的一年中,看到主恩手的拖帶,所施的憐憫,在本會中行大奇事;加給我們更大的禾場、更多傳福音的基地,讓我們可以好好的傳揚主的救恩。同時主也給了我們一個“家”-這不是單單一座漂亮的建築物,也有住在其中的“家員”,包括你和我。
主建立了祂自己的教會,把牧養這個“家”的責任交給了我、教牧同工與及一班長執,同時將如何牧養的方法也教導了我們。使我們能順從主的“心”意,有“深”意的盡力完成主所托付我們的工作。
耶穌復活後在提比哩亞海邊查問彼得對祂的愛心,然後才對彼得說:“你餧養我的羊”。可見使徒彼得是被主當面認可的牧者,在他的書信中也曾教導我們。
“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 (彼前五:1-3)
這是所有主的僕人不敢或忘在牧會中所保有的心志。在行政上,聖經亦有多方面的教訓;舊約中神藉摩西的外父葉忒羅教導摩西同時也教導現的教牧,要有系統的管理教會。
“揀選了有才能的人,立他們為百姓的首領……”(出一八:25)
新約時代的教會也有一樣的教導,要有組織、有系統的分層管理:
“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徒六:3)
以上的聖經教導就是我們的教會在牧會方面的基本準則。所以我們一班同工除了在餧養方面要作群羊的榜樣,讓會眾彼此學習、關懷、相愛相親而有一個“家”;在牧養方面也撰定了組織系統,這就是本會的“四籍”。
在這一個大家庭中,為了更有效的聯絡、關顧再分成小組,這小組仍是屬於這大家庭,這就是分家的理念。分家的真正目標和功效是-藉著彼此相愛、服事別人的生活操練,來促進和其他組員信仰生命的成長。
分家之後,家長所充當的責任是協助牧者在時間上的不足,儼如一個“小牧者”的身份,對家員不是一個訊息傳遞員、召集員,而是有關顧,溝通、栽培、代禱、守望……在技術上可以使用一些問卷、報表等提點工作上的需要,了解自己家員,評估工作成績有代改進。
有關本會“家”的概念、“四籍”的組織,會在以後的信件中與各位較詳細的分享。
此祝
主恩同沐
朱志偉牧師
199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