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造城牆」如同修造中國的長城,都是要提高國家的安全。因此,「修造城牆」是關乎神國之事。既然這是神國的願景,聖經自然兩次強調:作工的必須先把這願景「分別為聖」獻給主(尼3:1)。
神國的子民是不能從現今世界的「大局觀」找到安全的,這平安只能藉信主在神國裡找到的(約16:33)。因此,尼希米是從聖經知道聖城是必須重建的,這是神早在主前539年給但以理關乎神國度中將要完成「七十個七年」的末世計劃(但9:20-27)。所以,尼希米記要記錄神的信實,即神如何使國破家亡、毀了聖約的猶太人,在各種攔阻下,回歸耶路撒冷重建聖殿及聖城。
當尼希米從王得到詔書(出令)派他回聖城重建城牆起(尼2:7),這已証明尼希米在異國生活時,他沒有追求以自我為中心的事為念,而是單求神國的事(kingdom agenda)為人生的目標和願景。事實上,波斯王出令給尼希米的那一天,正是主前444年3月5日(但9:25):應驗早在九十五年前那個神給但以理的預言,啓動開始了神國末世時鐘「七十個七年」之第一天!
末世時鐘啓動後,尼希米便回聖城。面對威嚇及反對,他仍堅持到底要「修造城牆」。而且,他有計劃地將工作分派給不同的人,修造不同部位的城門及城牆(尼3:1-32),用了五十二天就完成修造(尼6:15)。「修造」的原文在第三章出現35次,有「扶起」或「堅持到底」之意思(創21:18,來4:14)。因此,工程能完成,除了因尼希米願意「堅持到底」,肯先求神國的事,那些在第三章中肯「修造」的人,其實都是肯與領袖同心同行,「堅持到底」肯先求神國的事之人。神是公義的,沒有忘記他們的工作和他們為主的名所表現的愛心及勞苦(來 6:10)。
當尼希米分派「修造城牆」的工作時,那些看見神國當時的聖城是如此荒涼之人,必須先把這工作的願景「分別為聖」:先放下哪些以自我為中心的目標和願景,才能看見、知道、思想明白:「修造城牆」是一件以神國為中心的事。不肯「分別為聖」的人,就像提哥亞貴族一樣(尼3:5),不肯肩擔艱苦的修造工程,因他們不能看見「修造城牆」其實是神國子民應作的聖工。
為了達到神國的願景,教會需要有共同的願景。我們行事及做種種決定時,究竟是以神或是自己的願景為目標呢?若神的子民常常把自己分別為聖時,教會各人就能以神國的願景為念,各盡所能,堅持到底完成神國的使命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