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人的生與死,在羅馬書中,保羅對生命做了一個很嚴肅的總結 – 生命是很寶貴的。羅馬書一至六章講述基督徒因信稱義而得來各種屬靈的福氣,同時強調只有憑信接受耶穌基督的福音便可得救。我們沒有人可以保證長命百歲,而生命的長短亦不是我們可以控制,主權全在神手裏。我們須知神給予我們重生及得勝的生命,所以我們應當思想如何活出得勝的生命,並付諸實行。
死亡雖然可以很貼近,但是我們作為基督徒的不怕死亡。保羅說我們一定要知道生之為何,死之為何。人為何如此怕死,是因為人沒備預備迎接死亡,或放不下世上的事。生是神給我們的福氣,有生也必有死。生之偉大,必須有反省。在這段經文中,我們可有以下重點作思想:
一、得勝生命始於「反省」(羅6:1) – 因信主得生之偉大,我們必須有懂得反省的生命。保羅勸勉我們,不要以為信主後便有准許證可以犯罪,叫恩典顯多,反要反省我們在世的生命,是否有活出以基督的心為心、仿效基督的生命。我們的生命在神面前必須經過破碎及改變才能真正有基督的生命。
二、得勝生命的「內涵」(羅6:2-10)
1. 有「脫離」的經歷(羅6:2、6:7) - 得勝的生命會脫離罪,脫離以前所做的,並叫以前的罪不再作我們的轄制,用某教會執事於施浸對受浸者說,對罪要「死得貼貼服服」。
2. 有「聯合」的經歷(羅6:5) – 要與主耶穌生命結連,正如我們與主耶穌的關係,就像枝子及葡萄樹的關係,要常在主裏面,多結果子(約15:5)。
三、得勝生命的「實體」(羅6:4、11-13) – 我們要有真實見證神的生命,以致能吸引人歸主,經文提及的重點有:
1. 要有新生命的樣式(6:4)
2. 要脫離舊人,成為新人(6:6)
3. 要從罪的奴僕,變為神的奴僕及兒女(6:6)
4. 不要再作不義器皿,而要變為義的器具(6:13)
四、總結(羅6:14) – 保羅吩咐信徒們要將自己獻給上帝,那麼罪不能作我們的主,因為我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真正可以在主裏作個快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