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8日

心存敬畏 神常同在

鄔天輝牧師 講

經文:創世記39:1-18

今天要分享舊約的屬靈偉人是約瑟。初期教會的執事司提反在會堂中敘述神子民的歷史中,用了頗長的經文講述了約瑟的事蹟,他特別提及在約瑟曲折的人生道路上,神與他同在(徒7:9-18)。約瑟之所以有神的同在,乃是因為他有一顆敬畏神的心。約瑟存有敬畏神的生命,是因他從列祖學習到如何與神親近,進而敬畏祂!他的曾祖父亞伯拉罕是一位敬畏神的人(創22:12);他的祖父以撒也是一位敬畏神的人(創31:42);他的父親雅各也存敬畏神的心(參考創31:53)。可見敬畏神的生命是可以從長輩學習效法的,也須要將之代代相傳,讓我們的子孫世世代代因敬畏神而經歷神的同在。在聖經中,敬畏神的教導處處可見(例:箴9:10, 14:26, 22:4;詩110:10, 115:13, 128:1)敬畏神確實是今天每一位基督徒需要有的一種不可或缺的屬靈生命。

一、有神同在 凡事亨通

在創世記三十九章,有四次提及約瑟有神與他同在(創39:2, 3, 21, 23),讓他在一生中經歷「凡事亨通」的恩典。約瑟在這「彩衣、囚衣、細麻衣」的一生中,最後被高昇為埃及的宰相,關鍵是他完全信靠、敬畏神!有神的同在,即是有神在他生命中掌權、賜福,讓他凡事亨通。

二、有神同在 隨處得勝

聖經中的約瑟是一個得勝者,他無論作何事都是得勝者,因他的一生都有神的同在,是一個真正的得勝者。約瑟的一生,可分為四個階段:

1. 在他居家的時期(17歲之前的歲月)
2. 被賣在波提乏家中作奴隸之時期
3. 被冤枉入獄作囚犯之年月
4. 被升高,作全埃及宰相之時。

約瑟在居家時期,不但沒有恃寵生嬌,也沒有受到哥哥許多惡行的影響;約瑟被賣在波提乏家中,也因敬畏神而拒絕與罪惡妥協,在受到引誘時,沒有陷入罪惡中得罪神;當他被冤枉入獄作囚犯時,沒有絲毫埋怨,且在被遺忘時不氣餒,相反的,他仍存敬畏神的心等候神。在約瑟做了宰相後,他如常地敬畏神;他對相見的哥哥們說:「我是敬畏神的」(創42:18),就連他的家宰也認識神的作為,同時知道他主人是敬畏神的人。

三、有神同在 體現生命

一個敬畏神的人,生命肯定會有一些特徵。因為敬畏神不是神學理論,而是一種生命、待人處事的態度。如果我們敬畏神,這種生命的素質必定會從平時的生活中體現出來。 我們看見約瑟的生命就顯示出這種生命的素質與特徵。

1. 約瑟對主人非常忠心:無論是對父親所交待的工作,或是波提法、司獄,甚至法老王所吩咐的事情,他都盡心、盡力去完成,這全是他敬畏神的緣故。
2. 約瑟對罪惡絕不妥協:敬畏神就是知神不悅而不為;他活在神的眼中,無論他人看見與否,都是一樣。這是約瑟勝過試探的秘訣。
3. 約瑟在逆境中順服神:神沒有救他出獄,不為他伸冤,但卻與他同在,讓他得勝。
4. 約瑟勝過不饒恕的罪:聖經記載雅各死後,約瑟的哥哥們恐怕約瑟會報仇,將他們置於死地,然而,約瑟安慰他們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創50:20-21)約瑟能勝過不饒恕人的罪、勝過以惡報惡的罪,因為他是真正敬畏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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