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4日

生命更新、以愛相待

鄔天輝牧師 講

經文:以弗所書4:25-5:1

我們要繼續思想以弗所書的信息。此書是使徒保羅因傳福音的緣故被囚在監獄中所寫致予教會的書信,其屬靈意義極為深邃,故有學者稱之為一本「很深奧的書信」。

在上次的分享中,已經與大家思想過 弗4:17-24 的信息,即:「學像基督、靈命成長」,分題為:1.靈命成長的目標-學像基督;2.靈命成長的途徑-改換心志;3.靈命成長的基礎-學習真理。

上文指出,信徒的靈命必須「長大成人」,因為我們都是蒙神救贖、得神生命的子民,在基督裏成為新造的人,須有生命的更新與改變,藉以見證基督的榮美,成為神手中被祂使用的器皿。保羅說:「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4:1)一群蒙恩得救的信徒,因為有神的聖潔生命,必能以愛相待、榮神益人!

一、以愛相待的基礎

1. 上帝在基督裏對我們的饒恕:我們之所以能夠彼此相愛、彼此饒恕,是因為神已經藉着耶穌基督在十架上所完成的救贖工作赦免了我們。(參考弗4:31-32)

2. 有聖靈在我們裏面的印記:保羅在弗1:13告訴我們,因為我們身上有聖靈的印記,表示我們是「屬於」神的。事實上,聖經經常提醒我們,我們是屬於神的,不是屬於魔鬼的(參考約壹3:8-19、4:4-6、5:19) 因此,我們需要在相愛的生活上討神的喜悅,不叫聖靈擔憂。(弗4:30)

3. 我們是蒙天父慈愛的兒女:既是蒙天父慈愛的兒女,我們就更應該要以愛相待,正如保羅所說:「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弗5:1)使徒約翰也勉勵說:「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約壹4:11)

二、以愛相待的實踐

1. 不說謊言,要說實話(弗4:25)

即要成為一個誠實的人,特別在話語上要棄絕謊言。所謂「說實話」是按着上帝的真理說話,在上帝的光照中說出真理的話。在新生活的準則中,保羅特別強調語言方面的罪,正如主的教訓:「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太15:11)。

2.不說污穢的言語(弗4:29)

所謂污穢的話語,就是會造成人生命腐敗的話語。也許說的是實話,但是按着自己生氣的景況說出敗壞人的惡言,或按着自己不正确的評斷,所說出來的,也是污穢的言語。污穢的言語帶來人際關係破裂,導致人與人之間產生疏離的罪。

3.生氣卻不能犯罪(弗4:26-27)

曾有人說:人在生氣時,智商只有五歲!因為…無論何人,無論他是幾歲,當他「發怒」時…他的「表現」,就表現得「極不成熟」!他的「情緒」,就表現得「極為可怕」!他的「言語」,就表現得 「極不節制」!他的「行為」,就表現得「極為失態」!就好像一個五歲的小孩一樣,「極不成熟」!讓我們「以生命見證福音,以福音煉淨生命」,實踐「生命更新、以愛相待」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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