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上次提及羅8:1中提醒我們,究竟我們是否仍在耶穌基督裏呢?我們只要信靠的主是滿有能力的,而保羅指出只有基督能夠叫我們離罪。
1. 神兒子成為罪身
保羅進一步描述,律法因罪的緣故而無能為力。他沒有抨擊律法本身,而是指出一個人裏面的罪,律法就沒有帶來救恩。當中「罪身」的樣式」是指人的本性被罪敗壞。
而「樣式」在腓2:7「…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原文指出與原形相似。耶穌的人性與我們相似,祂也會受到試探但卻沒有犯罪,在祂裏面也沒有道德或靈性的敗壞,所以這裏所說的樣式,只是部分相似。所以,這是耶穌在肉體中把罪「定了罪案」,是因神的兒子成了肉身,被釘十字架,就把罪加以審訊並判決了。那些因信而在基督裏的人就不被定罪了。保羅說生命一方面是受肉體的影響,另一方面是透過住在信徒裏面的聖靈,受基督的影響。在8:3提醒我們:「律法是『沒有能力』,『因着肉體』的軟弱,律法也變成軟弱!」實踐律法的人有軟弱的問題。故此,神差遣祂的愛子成了肉身,成為人的贖罪祭,在肉體裏審判了罪。我們又何敢以身試法,要親自犯罪,再經歷十架的懲罰嗎?2. 不要與神為仇
不信任神的人沒有聖靈,受肉體控制,所以始終不能夠遵從神。雖然他們某些行為符合神的標準,但他們對神的不服從,他們的動機也變了質(7節),因此一切行為在本質上都變為有罪。保羅在早前討論(六至七章)已清楚解明,他並不認為信徒在基督再來以前能達到完美的境界。「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加5:17)基督徒絕對不可心存僥倖:保羅提醒我們,只體貼肉體的人,遠離神的標準,最後的後果只是死:「體貼肉體的就是死!」(羅8:6)保羅繼續說:「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神恨罪,必不喜悅!以賽亞說:「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賽1:15)神所憎厭的,是假冒偽善的人。罪,我們不要試。
3. 順服聖靈,得着生命
人不能靠自己(雅3:2)我們只能在心思、言語和行為上,天天違背上帝的誡命。第8章強調聖靈的工作,提醒我們要靠聖靈得勝。聖經幫助我們辨別諸靈,而聖靈又能幫助我們明白聖經,引導我們去實踐神的話。
今天的經文,保羅提出提醒:順服聖靈,不要順服肉體,因為與神為敵。而信徒不真正實踐神的道,就不能得到神的喜悅,也得不着神所賜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