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六章說雖然我們因信稱義,但不能再犯罪。第七章特別強調,有兩個「我」的劇烈爭戰。今日我們思想有兩個「律」的劇烈的爭戰,我們發現「惟有倚靠基督才能得釋放」!
1. 時常與罪爭戰
在羅馬書7章18節下至19節說:「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7章21節直譯是:「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原以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重生的基督徒,有新生命在我們裏面,仍然有罪的掙扎。7章22節提到我們有重生後有「裏面的人」:「因為按照裏面的人,我喜悅神的律法。」(直譯)在林後4:16說:「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毁壞,內心(裏面的人)卻一天新似一天。」基督徒有重生,這個「新我」和那個「老我」仍然繼續爭戰。7章23節說:「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服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基督徒如何面對兩個律的爭戰?就是加強我們內在改善的生命,不順服肉體的情慾。(加5:16)正如羅8:6節說:「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啟示生命平安。」信徒第一是離開罪的環境。第二,離開害群的損友。第三,避免貪婪和任性的私心(箴4:23)。
2. 必要經歷痛苦
在羅馬書7章24節直譯是「我真是悲慘的人哦!誰能救我脫離這死亡的身體呢?」基督徒與罪爭戰有時候辛苦極了!但基督徒能繼續與罪爭戰,能經歷爭戰之痛,實在全是恩典!最怕是我們已經對罪沒有抗拒了。(提前4:2)耶穌在約16:8節說:「聖靈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基督徒能檢討自己的生命,能為失敗和罪責罰自己,全是恩典,也是我們已蒙重生的印證。因此,我們要懂得:「這提醒是福氣,我們要互相提醒。」耶穌走遍各城各鄉,親自了解世人困苦流離的痛,最後自己親自經歷十架的痛。我們有經歷主的「痛」嗎?
3. 經歷靠主的得勝
7章25節上半節說:「感謝神,靠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我們會經歷屬靈的「痛」,但靠着主,我們最終必然得勝!保羅說:「死呀!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裏呢?死呀!你啲毒鈎在哪裏?感謝神,使我們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林前15:55-57)我們遇到掙扎、軟弱,但一生所以求的是因信稱義。靠着主就能脫離罪的捆綁,有時心靈願意服侍神的律,但肉體卻仍然要追隨罪的律。我們可以靠主得勝,但往往我們仍深深感受到肉體仍有軟弱,仍然容易對最妥協。我們以為因信稱義後(或特殊的經歷後),我們就會完全脫離罪的試煉。有些人以為信主後,或者經歷一些特別得勝的經歷後,就能常常保持在屬靈的高處,不會跌下來。這是不會的!與罪爭戰會伴隨我們一生,我們需要一生倚靠主。信靠基督和效法基督,信靠基督跟隨基督,就如兩條腿走路,是同一個道理,必須兩者都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