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日

不再作罪的奴僕

霍健華先生 講

經文:羅馬書6:1-11

1. 三個歪理(1-2節)

基督徒必須「懼怕罪、恨惡罪、遠離罪、抵擋罪」。在羅馬書第六章,保羅以我們已經與基督聯合的事實提醒我們,我們不要再作罪的奴僕。在保羅教導相信因信稱義的人,要提防三個歪理:
歪理一:因信稱義後,仍可以任意犯罪,因為恩典足夠有餘!
歪理二:有特殊得勝經歷後,我們就能完全脫離罪的試煉!
歪理三:信主後卻仍有許多掙扎和捆綁,就懷疑自己是否得救!

在6-8章,保羅指出,因信稱義之路是充滿挑戰的,但我們必須常住在主耶穌裏面!我們若堅持依靠聖靈的大能和相信神奇妙的保守,我們必能得勝且有餘。

很多人有這歪理:「多放縱也不怕!將來再求赦免,就可以!」保羅用「住」(abide)和「活」(live)兩個動詞去表達教導我們:「真心信主的基督徒不應該『住在、活在、常在』罪中。」基督徒偶然因軟弱,也有失跌和犯罪的時候,但我們在態度和原則上,絕不能縱然容自己長期在罪中。常在罪中不是恩典,是生命的詛咒!常常遠離罪,才是恩典,才是豐盛!

2. 人要榮耀神(3-9節)

基督徒受洗時,要銘記我們已經與基督聯合,我們一生要「向罪死、向主活」。受洗表示我們已經與基督同死、同埋葬,也必將與祂同復活。保羅用多個「一同」的表達去帶出我們已經與基督聯合的事實。我們受洗歸入基督的人,已經有與基督同埋葬、同聯合、同釘十字架、同死、同活的事實,因此我們不應再走被罪牽引的老路。

「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這片語的直譯是「讓我們也行在新的生命中」。

《威斯敏斯特小要理問答》說得好:「人的主要目的就是榮耀神,永遠以祂為樂。」你珍惜這福氣嗎?你有這福氣嗎?

3. 不再作罪的奴僕(10-11節)

耶穌曾教導我們:「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8:34)保羅提醒我們,信主的人有極寶貴的恩典,就是能一生與主同活,也將在主的復活裏有分。我們不要再作罪的奴隸,要信神必拯救我們脫離罪的捆綁。

「不再作罪的奴僕」這片語可翻譯為「不再像奴隸一樣去服侍罪」!6:6-8談到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和同死,我們也要相信也將與祂同活。「同活」這動詞是將來時態,保羅要我們知道,我們已經與曾常犯罪的舊人無關了,脫離了。我們已經是新人,也要有新生命、新生活。不斷要服侍「罪」的人生是悲慘的。信主的人為何仍要一生被罪捆綁,一生被私慾,被罪惡,被惡人任意使喚呢?基督「不再死」這事實提醒我們:死亡和罪惡已經也不能在與基督聯合的我們的身上有主權!而耶穌說:「我常做祂所喜悅的事。」(約8:29)

基督徒面對歪理,不能視若無睹。難道我們也是這樣,讓自己常被罪惡所勝嗎?有些人是剛好相反,決定要一生榮耀神,並且一生事奉神,不偏離左右。而且更要不做罪的奴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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