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常言:「好到無人有」,其實是「好人有到無」。要解釋因信稱義的真理,保羅首先要建立兩大重點:第一,神必嚴懲那些罪人;第二,世上一個義人也沒有。
1.舊約時代的教導
本段經文的主旨正是一個義人也沒有,經文引用舊約的教導,這是第一點3章9節說:「這卻怎麼樣呢?」保羅指出,無論猶太人或是希利尼人,都有罪都不能自誇,不能說自己比別人強。他強調前文已經證明所有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服在罪惡之下。保羅繼而在三章10節至18節,用最長篇的舊約經文印證出來其中五次引用了詩篇,一次引用了以賽亞書,證明就是一個義人都沒有的說法,真是源自聖經的教導。正如加爾文說:「以上列舉的這些罪惡,雖然未在每一個人身上發現,但究竟可以公正地真實地歸之於人的本性。」
2. 沒有人靠行為稱義
第二就是靠行為難稱義,知道世上一個義人都沒有,我們就要看人生、看世界各種制度,會有更深刻的體會,例如歐、美等國有民主制度,並提倡三權分立,以最高法院的案件須有多位大法官審理,互相監察,產生製衡的作用。既然如此,我們與人相處,最少有四個原則:其一是聆聽與納諫,認清自己的盲點;其二是看見別人有盲點,應該以溫柔尊重對方,已有的態度來提醒他;其三,不要只是苛刻批評問責,要積極地提醒提意見,而且是有建設性的意見;其四是要藉着禱告互相守望,人不容易改變,我們都需要恩典都需要新的幫助應該多鼓勵對方給他時間和空間內改進。聖經說:「這巴拿巴原是個好人,被聖靈充滿,大有信心。」(徒11:24)。但他也非完全沒有過錯,他在安提阿時,看見嚴守割禮的人來到,就怕他們,和彼得一起避開外邦信徒。保羅公開譴責他們,隨伙裝假,不合福音真裡(加2:13-14)。可見他的好並非完全的好,聖經雖也稱某些人為義人、好人,也並未抵觸保羅的教導。正如傳道書所說:「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7:20)
3. 沒有人一生都可完全的
律法的功用是叫人知道有罪,卻沒有人能靠行行律法稱義。要靠行為稱義的人,必須完全無罪,一生人從裏到外都完全,除了主耶穌,那有這樣的人呢?大衛被掃羅逼迫時,仍很敬虔。可惜未能貫徹一生,後來犯下了姦淫和殺害無辜人的罪。
結論
聖經的話是最準確的:一個義人也沒有!我們需要對己:需要納諫;我們需要對人:需要作勸導的朋友;我們需要對內:我們需要警醒;我們需要對外:我們需要一生遠離罪;最後,我們需要對神:我們需要恩典。我們需要一生遠離罪,我們需要一生信靠主,事奉主。求主幫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