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在歌羅西書3章18-25節的便教導我們與人相處的準則,在不同的身分角色中應有的責任。
1. 妻子當順服丈夫 - 保羅要妻子順服丈夫,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這是神所創造的婚姻中、所定的順序。丈夫在家裏作為一個屬靈的頭,要承擔領導的角色;不是用絕對的權威要妻子順服,而應以基督的愛領導教會的方式作為榜樣。很多時妻子只看丈夫的行為和表現,來決定應否順服丈夫、或認為男女是平等、又或認為自己比丈夫更優勝。但卻沒有想到妻子順服丈夫是順服神,妻子們能夠在信心裏面,因着敬畏神而順服丈夫,這是神所喜悅的,在主裏是相宜的。
2. 丈夫不可苦待妻子 - 保羅也要丈夫愛妻子,丈夫不是一個獨裁者,是應對他的妻子及其意見表示尊重。如以弗所書5章說,男人要愛妻子如愛自己的身體一樣,就等同基督愛教會那一樣犧牲的愛。保羅提出「不可苦待他們」。如果丈夫用言語或行為、不當的態度對待妻子,讓妻子心裏產生苦味、仇恨、作難,這就是「苦待」。因此,作丈夫的要謹慎自己的情緒、脾氣、言語、自以為是等等,因愛的緣故約束自己的脾氣、管理自己的情緒、謹慎自己的言語和態度。
3. 兒女要聽從父母 - 兒女要聽從父母,不單是因為父母生我們,養育我們,並且是上帝賜予父母有這樣的權柄要作兒女的聽從,這個屬靈權柄從上帝而來。當然這個權柄不是極權,可任意而行。這權柄也是透過父母的愛而建立,父母親要按聖經吩咐用神的話語來教導孩子,從小就讓他們有神的話語在他們心裏,認識神,敬畏神。這樣兒女便明白神給作父母的權柄而聽從父母。
4. 不要惹兒女的氣 - 「惹兒女的氣」的意思就是父母不斷的嘮叨,教導是出於父母對子女的責任,這是對的、是好的,但要有智慧,讓教導在子女生命中是帶有正向、積極、鼓勵和有幫助的;而不是使子女厭煩,因而失去了在兒女身上應該產生幫助和影響力,並使孩子灰心喪志。並且,不要對兒女辱罵,情緒化發洩,貶低他們的自尊心,否定他的好處。
我們只要按着聖經的教導和原則在家庭而行,夫婦,兒女的關係一定和諧,縱有困難,衝突發生也好,問題總會難解決,你有這樣的信心和決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