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5日

不再論斷、只要悔改

霍健華先生 講

經文:羅馬書2:1-5

大家這星期有留意新聞,英女王在白金漢宮在宮務大臣皮爾陪同下與警察廳指揮官奧爾西交談,提及之前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率團訪英一些麻煩事。由於是不經意的錄音,引起兩國的尷尬。原來評論的效果也可大可少。這段經文正正談到我們有一種常犯的罪,就是知道批評別人,但是不會反省自己,經文更提醒我們不要論斷人,只需要悔改。對於無理和惡意的批評,實在是我們的一大毛病。

1. 論斷人難免神審判:聖經提醒我們不要論斷人,更不要明知故犯,因為論斷人但自己也犯同樣的罪,都難免受神的審判。「論斷」一詞,是指以法官的角度審判人,定人的罪。其中「審判」和「論斷」在原文的字根是相近的,人常帶着權威方式判斷別人的罪,但自己亦都犯同樣的罪,保羅於是警告,要知道神是更大的法官,他才是審判那些論斷人的人。正如潘霍華牧師所講:「我們論斷人,就看不見自己的惡,也看不見別人也能蒙恩,就好似我和你一樣。」

我們有時評論要切忌帶着惡意,偏見,並且語帶諷刺、尖酸和苛刻,我們能否改變成為一種積極、誠實的提醒,說話合情合理又得體呢?有人說的好,當我們罵人的時候,我們伸出的食指指向別人。其實,我們有三隻指頭是指向自己的,其實這比喻真是好值得深思。當我們要提醒、要警惕、要責備人的時候,其實正是要提醒自己反省。

聖經並不禁止我們批評別人的錯誤,卻要提醒我們我心態和態度。我們是為罵人而罵人呢?還是出於關心,希望造就對方呢?耶穌談論斷的時候,是係先提到慈悲(參路6:36-37)。可想而知,論斷問題在於動機和心態。然而,當我們不要論斷,並不等於不分是非黑白,或任由罪人人作惡。

2. 假冒為善者積蓄神的憤怒:第二是保羅要我們留意真心改正,不要光說不做。行惡的人活在地上,好似暫時亨通,其實他的惡是天天記在神的賬上,不過在累積將來的烈怒。

3. 要全心全意悔改:第三方面,2章4節講出本段在教導上的要點:「還是你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神有豐富恩慈、寬容、忍耐,這都是恩典。但不等於可以留在罪中,放縱犯罪。神的恩典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我們悔改。我們若看見有弟兄姊妹落在罪中,就有責任警告他了。要即時勸他悔改。不要誤導他,讓他們以為犯罪無所謂,等一下再悔改,這是濫用神恩典。

結論

施洗約翰說:「你們要結出果子,與悔改的心相稱。」(路3:8)我們信主,不能信而不改;或者悔而不改;悔改之後,必須要立志改變。過程當中更會有反覆,所以更要下定決心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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