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3日

奉派傳神福音的使者

霍健華先生 講

經文:羅馬書1:1-7

各位弟兄姊妹,上次我和大家分享的經文在希伯來書12章1-3節,是講持守信心,今次讓我講一次甚麼是信福音,而福音又是甚麼。新約聖經中,除了希伯來書之外,有一卷很詳盡的講信心和福音,就是羅馬書。保羅向當時最大、最重要的都市的教會,寫一封關於信福音的書信,因為當時教會,正在面對猶太人律法主義者的逼害,保羅說因為耶穌基督—神的兒子,成就了神的大義,強調「因信稱義」,這是極難想像的。

1. 保羅作為僕人的身分。在第一節保羅已急不及待說自己的身分,和修本用奉派傳神福音。1.蒙召為「使徒」是保羅的職分;2.「奉派傳福音」是保羅一生的工作,3.「耶穌基督的僕人」,正是他的身分。原文解作「奴隸」。我們不要以為喪失了自主權利,不屬於自己,是主人的物業。當時作奴隸是甘願的。羅馬書6:17所講的神的奴僕,是將以往我們為罪的奴隸,現今將主權交給神,成為神的奴僕。所以,這種關係並非出於奴役,而是剛好相反,是對神恩典的甘心。我想講一個例子,你就更明白甚麼是一位僕人和一位使者。故事是真人真事,發生在一齣叫做《海嘯奇蹟》的電影,主角是一位小朋友,名叫Lucas,他與父母和兩個弟弟在2004年在布吉遇到海嘯,他媽媽被救起,但受了重傷在醫院病床上休息,而他就周圍打聽父親下落。他與一位病人聊天,原來他正要找尋失散的兒子,他就記下名字,就四處找,他大叫孩子的名字,他終於有回應了。他還要給那孩子一個擁抱和安慰。如果我們將那失去小孩的男人比作天父,Lucas比作我是僕人,那位小孩是我們要接觸的未信的人,我們將屬神的人帶回天父的家,我願意嗎?

2. 這福音是聖經所應許的。保羅更加重點的說出:「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所應許的」。所以,這肯定了耶穌基督的身分有三件事:1.祂是神所預言的;2.祂是神所應許的;3.祂是神所啟示的。

3. 蒙召在萬國之中叫人信服真道。既然福音是神啟示的大能,而第五節講到:「我們是從祂受了恩惠」,這不單是保羅及羅馬教會的人所經歷的,神的兒子從死裏復活所成就的救恩,我們每個人都經歷同樣的恩典。只要我們一小步、一小步去做,哪怕是漫漫長路。「奉召」和「蒙召」作聖徒,按以弗所書4:11,使徒,一群蒙召的人,是與先知同為建立教會的根基(弗2:20)。廣東話有所謂「差人」,其實是很古雅的稱呼,泛指被差出去的人,當然要聽那些差他出去的人的吩咐。我們特別應該知道,這個充滿罪惡和試探的世界,我們還要走過的。但是,我們更知道,是基督已經作王,主耶穌的恩典夠我們用,我們可以用信心與神親近,並且脫離死亡和罪惡,讓我們要更像恩主,堅持一生的相信,一生的跟隨,而且一生事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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