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9日

團契生活的再思

黎志宏牧師 講

經文:使徒行傳2:41-47、約翰壹書1:1-4

今天我們在教會有穩定的團契生活嗎?能享受到團契生活帶給我們的喜樂滿足?還是覺得團契生活是可有可無呢?

團契真正的意思是相交,在徒2:41-47中提到,信徒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住在一起,凡物公用。一群屬神的人一起生活,在主裏同心追求屬靈的美善關係,正是一幅整全的團契圖畫。在約壹1:3說到,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子耶穌基督相交的。因此團契不單是信徒相交,亦是與神與基督相交。所以團契生活是信徒不可缺少的,亦是非常重要,重要性有如下幾點:

1.團契是一同經歷與神同在的地方

在團契中信徒可一同經歷神的作為,神的信實;在分擔肢體間所面對的憂患,軟弱和哀傷的過程中,體會到神的引領,看顧和保守。

2.團契是能幫助我們生命成長的地方

團契像一面鏡子,透過大家相交,更能讓我們了解自己,認識彼此之差異,只要我們願意開放自己,反省自己的不足,學習改變,生命就得以成長,更加像主。

3.團契是一同實踐使命的地方

團契相交達至教會之建立,團契生活便不能忽視傳福音的大使命。我們要使更多人來參與團契,讓未信主的人在那裡得到基督的愛與平安,藉着見證分享,愛心關懷,讓生命之道流露出來,使人在主的愛裏接受救恩。

4.團契是一個學習事奉的地方

讓信徒是一個很好學習和操練事奉的平台,無論是領週會,帶查經,做主席,分享,這些都是能幫助我們得着事奉技巧的來源,讓我們在其他事奉上打下基礎。從事奉當中,發掘恩賜將來使用。

5.團契是彼此服事的地方

盼望我們在自己所屬之團契中,委身於神時,也委身於肢體,一同多主動接觸新人,關顧舊人,共同建立及享受親密的團契生活。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