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9日

信行合一

黎志宏牧師 講

經文:雅各書2:14-26

要榮神益人,先要信行合一。換句話說,榮神益人是將信仰的本質活現出來。就像主吩咐我們要作世上的鹽和光,要在人前發亮,叫人看見,藉着好行為就能將榮耀歸給神。

很多時候,我們沒有將真實信仰落實在生活中,使教會和自己失去見證的能力。雖每週到教會聚會,讀道研經,出席小組活動,但卻沒將信仰化成行為,不關注別人真正的需要,只在言語上用功,這樣不是真的信行合一,怎能使人得益處,更不用說榮耀神了。

雅2:14-26節,提到信心與行為分割是錯誤和危險的。行為與信心,兩樣都是重要。沒信心的行為,縱然行了,亦不能使人得着救恩。沒行為的信心,不能改變自己,亦不能感動人。若信心不能產生行為,那不是真信心,人有真信心,就自然行出好行為。

在15-16節裏說,若有人缺少衣食到你家求助,你心表同情,卻沒給他衣服,又沒給食物他充飢,這樣沒有付諸行動的憐憫有甚麼益處呢?在28節說到,信心和行為兩者不能分割。若有真信心,就必有行為,因為行為是信心的憑據。人宣稱對神有信心,並不代表他有真信心,有真信心的人,就會有好行為展現人前。如生命沒行為的改變,那麼這不是真實的信心,亦不能代表真理,真理是能活出來的。

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是虛浮、空洞和愚昧。亞伯拉罕和喇合,都是行為與信心並行。亞伯拉罕憑信心與行動獻上他的兒子。喇合相信以色列的神,是獨一的真神,她接待探子,使她全家得救,這都是有信心有行為的表現,缺一不可。

能將信仰落實在生活中每一個層面裏面,這才是真信心。真實信仰不是指有心靈安慰,真信仰是要付代價,更要接受困難,願意犧牲和吃虧,下定決心在生活當中實行出來,這才是信行合一。我們信主或許已有一段長時間,但有沒有改變呢?有沒有人因我們的好行為,將榮耀歸與神,讚美神呢?或許你會說,我也是人,應該看神,不是看我,但未信主的人,怎樣能夠看到一個末見的神呢?他們是藉着我們的好行為而看見神,可見我們因信心而展示在人前的好行為,是何等重要。

我們要有認真的態度,以今年的年標,“信行合一,榮神益人。”常提醒自己,要努力實踐信行合一,不要讓“年標”成為空談和裝飾的口號,大家一起努力實踐,“信行合一,榮神益人。”有了信行合一,就能榮神益人,求主幫助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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