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基督徒,我們既從主領受了新的生命,便要跟隨主的腳蹤行,活出順服的生命(彼前2:21)。如何在地上活出順服、討神喜悅呢?我們須在四個範疇上留心:第一,對於政權的順服;第二,作為下屬對上司的順服;第三,在家庭關係裏的順服;第四,在教會—基督的家中彼此順服。使徒彼得著書之時生活於羅馬政權下,主耶穌是在當時不義的政權下遭受出賣、審判、以至受害。因為基督遵照父的旨意活出順服的生命,才使我們因著祂得到永恒的生命,對天家有活潑的盼望。
在我們看來,人活在世上的日子或許漫長,但在神眼中卻看為短暫。順服的生命可以讓我們短暫的一生帶出福音榮耀的見證。雖然地上缺乏公義,基督徒卻可以平安地生活,我們為主的緣故,放下自己,順服權柄,凡事謙虛,彼此和睦,這樣獨特的生命和價值觀便將他人吸引到主面前。
彼得教導我們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彼前2:13-14)。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13:1)。任何政權倘若沒有違背真理或阻攔福音的傳開,我們便要順服。另一方面,政教需要分離,教會是神的家,教會的講臺不能成為政治的傳聲筒,聖經上的一切話是基督徒的根基,唯有讓眾人的生命「改革」、各人生命都發出好見證,才能讓世界變得更加美好。如果基督徒決定從政,則需要具備幾個條件,第一,對於政治議題具備一定的修為;第二,要有心理準備承擔犧牲家庭的風險;第三,不可讓任何個人的政治行為影響到教會。主的旨意是要我們行善,讓我們的好行為堵住無知人的口。聖經舊約和新約裏記載了許多順服權柄的榜樣,如但以理、保羅等;主耶穌「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為我們留下最佳的榜樣。一個人外在的榮耀無法遮掩其內在的私慾、黑暗和狡猾,生命真正的重量和價值會在公義的天平上被秤量出來。故此,基督徒要在生活中常常提醒自己:我們雖擁有自由,卻不可為所欲為,我們總要效法基督。
我們要尊重社會上所有的人,在主裏彼此相愛,對神存單純敬畏的心,又要尊敬執政者。雖然在救恩當中人人平等,但「平等」不等於「相同」,主僕之間有所分別,老闆和夥計位分不同;對於乖僻的老闆,要心平氣和地相勸,以愛心去感化,實在不能相處時,可以平靜地請辭,務要以和為貴。
談到夫妻關係,彼得勸勉作妻子的先順服丈夫。女士們的內在美比外表更加重要,服飾裝扮都要得體;若有未信主的丈夫,妻子要用溫柔的態度和美好的德行假以時日來感動他;妻子的順服,並不是軟弱的表現,而是信心的行為。丈夫們則要用聰明智慧去了解妻子生理、心理的特性(參彼前3:7),給予體恤和呵護。
種種關係,總括言之,都要我們存憐憫謙卑的心,彼此同心而行。我們看待老闆時,要把他看作比工人承擔更大責任的神的管家,要以順服的精神,用僕人和工人的態度去對待,要靠賴聖靈所賜的力量去跟隨基督腳蹤,活出順服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