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1日

得救辨證法

陳威靈牧師 講

經文:馬太福音7:21-23

這段經文非常重要,提及將來有很多信主的人,特別在於人來說,可能很有恩賜的人、講道講得好的人、很有恩膏或能行神蹟的人,但是他們的結局卻是主不認識他們。

這段經文是主耶穌所說的,說明得救與否,不在乎我們的教會生活及事奉,亦不代表我做了這一切事奉便可以當然得救。耶穌說要惟獨遵行祂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這個天父的旨意就是相信及接受神獨生子耶穌。

我們如何知道及證明我們信耶穌,而且信到我們死的一天?一個真正信耶穌的人,一定有耶穌的生命在他心中,與他同在。我們如何證明主耶穌在我們心中?主耶穌給我們的生命是聖潔的生命,因此我們屬主的人應過着聖潔的生命及生活。在聖經中只有一次稱我們為基督徒(參徒11:26),但不少於六十多處提及我們為聖徒(其中一次參林前1:2)。當罪惡來到我們的心中,我們會有心裏不安,但是現實上我們作為聖徒的,是否會對罪有着這份心裏不安及敏感?我們有否因犯罪而沒有認罪,而失去應有從主而來的喜樂及平安?如果我們不好好靠主對付罪惡及認罪,我們難免會傷透主的心,亦失去主的同在及平安。所以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的身體言行都需要靠主謹慎而行。有一個指標很值得我們參考,就是我們做事後,我們是否坦然無懼為這事感謝神?

求主幫助在我們在生活中,好好驗證及確實我們有真正主生命在心中,成為一個真正信耶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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