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1日

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

黎志宏牧師 講

經文:腓立比書第二章12至18節

從腓立比書中,我們可以看到保羅對他們都有一個很大的期望,就是希望信徒不要將所得的救恩只停留在「僅僅得救」的層面,而是更能活出基督的新生命。以美好的生命見證基督,榮耀神的名。

但怎樣才能做到?保羅在1-11節就說明要學效耶穌基督謙卑順服的榜樣,所以就必須要順服神,存著戰兢的態度去生活,時常儆醒自己的行事為人,常常讓神管理我們的生命,把救恩顯明出來。因為神已在我們裏面運行,指引我們立志行出美和善的事,引領我們活在祂的美意裏。

保羅接著提醒了我們要對付兩件事,就是「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為何是這兩樣事情,我想怨言和爭論是很容易破壞基督徒的見証。我們彼此不滿、爭論反映出我們的屬靈生命還不成熟的,也讓未信的人對信仰感到疑惑。

保羅指出這是個彎曲、悖謬的世代,信徒要好像明光照耀。這「明光」是就像天上的光體般的發亮。我們都是發光的星體,因為有從神而來的生命成為人的光的源頭,而我們裡面彰顯出來的好行為就是我們照在人前的光。這光怎樣能照得更光明呢?保羅提醒我們要追求三樣生命的特質。就是要「無可指摘」,「誠實無偽」、「無瑕疵」,叫人從我們身上無從責備。

當我們聽到「無可指摘」、「誠實無偽」、「無瑕疵」就可能很快想到是不可能。人怎可能「無瑕疵」?但不要因此而覺得自己沒有甚麼影響力,不可以照耀黑暗。最重要是我們如何學習順服,按神在我們心中的美意,立志追求「無可指摘」、「誠實無偽」的生命。我們的見證就可像光一樣,在黑暗的世界中發出明亮。

弟兄姊妹,我們要想想自己有沒有這些特質,是否在你的生命中仍有明顯的、其他人都知道的缺點或瑕疵?你願意改變找出生命中不順服神的地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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