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是神的家,所以這家有其屬靈原則,引導著教會肢體的生活和相處。在帖撒羅尼迦前書結束前,保羅在5:12-15教導信徒在教會生活中應有相處的責任和態度。因為若牧養教會的人與信徒之間的關係不和睦時,便影響著教會同心和事工發展。
對牧養的人尊敬 (五12-13)
保羅在12節的勸勉中,提醒信徒特別尊敬一些在他們當中牧養的人。因為他們有三種對信徒的責任:就是「勞苦」,「治理」,「勸誡」。因著這些人殷勤作工。適當地運用主的屬靈權柄和恩賜管理教會,並亦對信徒的過失負起勸導的責任,信徒就沒有理由不敬重這些人。保羅更要求他們「彼此和睦」,因為通常在一同事奉中或被人督導或勸戒的時候,容易引起不和,這樣作帶領的便很難工作和牧養。
可能我們想到這種「治理」的人應只是牧師或傳道人。但初期教會卻不是由一人治理,而是一群的人共同牧養的。若按照當時教會的背景來看,保羅所主張治理的權柄並不是指牧師或傳道人專有的。所以讓我們看到帶著權柄的服事,不是只有牧師傳道人才可以擁有,在教會裡面選出來的執事、團契導師、團長及職員,主日學的老師、許多都擁有這樣管理和教導的恩和權柄。這些都是勞苦的人,他們也有治理和勸戒的責任而應得著信徒的敬重和愛心格外的尊重。
彼此要相愛和接納(5:14─15)
在教會中另一個一同生活和相處的原則是透過愛和接納。教會裡面有各式各樣的人,在這裡至少有不守規矩的人、灰心的人、軟弱的人,這些人都需要其他人用忍耐對待,同時也不要為了什麼過節而以惡報惡。當我們遇到身邊的弟兄姊妹是這樣時,我們會怎樣處理?我們會作轉介者,通知傳道人處理?作沉默者,詐作不見,保持距離或維持友好關係?或作先知:大聲疾呼指出錯處?保羅教導我們不是這樣。
保羅吩咐弟兄間要彼此勸勉和扶助,因為神清楚吩付信徒都應有責任,牧養不是單靠一兩個人的,應是有層次和彼此的牧養,教會越大,人越多,就更須要彼此牧養。
我們要追求教會一家,同心事主,便要從我們的關係,各人自己的責任開始。今後多敬重在主裡面勞苦的人,特別作治理的人,多彼此敬重,彼此和睦,彼此勸戒和勉勵,彼此扶助和忍耐。因為同心事主的基礎是大家在教會一家裡同心按著聖經教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