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說:“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九:23)這經文讓我們反省:我們每天一連串的生活細節,是否為福音的緣故?與福音有沒有關係?是否為了要別人得福音的好處而做?
其實,我們所要做的事情很簡單,就是抓緊時間,把握每一個機會,甚至每一個生活的細節,去努力見證主及傳福音。這就是生活佈道法。保羅上述的說法,絕對可以實行,只要我們有心,願意去實踐生活佈道法便可。
保羅不單凡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他為了證明福音,更不以性命為念(徒二○:24)。今天我們不一定會為福音而犧牲性命,但我們需要隨時有主那份捨己為人的精神去證明福音。保羅能如此行,因為他深切體會到神用如此犧牲的愛愛他。今天同樣被神以犧牲的愛來拯救和保護的我們每一個,豈不是更要學習主捨己犧牲的精神,努力事奉主,像保羅一樣領受使命,竭力做好傳福音的職事嗎?
人生生命的長短,在神眼中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其價值及意義。我們有否認清自己的生命在主眼中的價值,從而竭力的事奉主、見證主、傳揚主的福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