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5日

一件美事

余俊銓牧師 講

經文:馬可福音第十四章3至9節

這段經文提及的婦女,把一瓶最好的真哪噠香膏,立定心志的一次獻上給主,澆在主的頭上。這瓶香膏的價值,相等於當時一年的工資,但她毫不保留地獻上;並且把握了最好的時機,把香膏獻給主。

我們今天將甚麼獻給主?我們的心願意為主擺上多少?如果我們沒有心,多講也是無用。反之如果我們全心為主擺上,神必悅納。

有幾個人對這女人的行動感到不悅,聲稱這瓶香膏可以換取三十個銀錢賙濟窮人。其實,主很清楚這班人根本不會賣掉香膏,也不會把賣掉的錢賙濟窮人,他們只有在旁說話而沒有任何實際回應主愛的行動。我們又是否只有批評、不悅,而沒有實際的行動回應主愛?是否枉費是價值觀的問題。有人奉獻很多,有人卻不捨得奉獻。主清楚知道我們每人的動機和內心。求主幫助我們有一顆真誠為主的心,作出應有的行動,否則就會白白錯過主給我們的機會及豐盛。

主耶穌為這個女人辯護,並宣告這個女人所做的是一件美事,因為:

1. 她將香膏獻上,並非一時的衝動,而是把握最好的機會,竭盡所能把一切獻給主;因為她明白主的心意,亦知道主在世的日子不長了。

2. 她不是在耶穌安葬之後才膏祂,而是在主活著的時候,預先把膏澆在主身上,充分把握了服事主的最好時機。

我們今日所做的事,是否被主看為美事?我們很多時為理想和工作而辛勞,但是有多少是為主而做的呢?其實,事情在人看來是否美好都不重要,只要主看為美好才是最重要的。

其次,論到我們的生命,我們明明知道有很多事要為主而做,但是否又拖拖拉拉不去做呢?我們要珍惜青春,把握機會事奉主,否則我們實在難向主交帳。

最後,主耶穌吩咐要把這女人所作的美事,在傳福音的同時一併傳講,以為記念。意思是我們要延續這個女人所做的:要獻心、獻身、獻行動回應主的愛,而不是坐在這裏徒受恩典。這段經文沒有提及她的名字,她也沒有說過一句話,但主就是如此重視她,因為主明白她對主的心意。如果我們人人都能延續婦人的行動,或許福音早就傳遍天下了。但到如今,福音還沒有傳遍天下,我們對大使命,對主的愛,應如何回應?但願我們真心回應主的愛,在主身上作主認為美的事,努力事主並傳揚福音,得著主的悅納和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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