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人面對最大的問題:我們在神面前必死的人,怎樣可被稱為義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明白義是甚麼意思。“行而宜之之謂義”,義就是“行而宜之”,合乎神的標準,不多不少。義的相反語是罪,就是做得不合宜,偏離神所訂立的標準。
我們能否沒有犯罪呢?不能。所以我們很多人,仍然面對很多罪的問題。今天仍有很多人感覺到有罪疚及孤單,因為罪的感覺仍在心裏。
但是,羅馬書4:17-25和雅各書2:21-23告訴我們,藉著亞伯拉罕信神被稱為義,表明我們今天因信耶穌基督,就能被神稱為義。
創世記15:5-6記載,當耶和華帶亞伯拉罕出去觀看及數算天上的星星,並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將要如此時,不是在晚上,而應是在下午日頭高高在天的時候(創15:10-12)。當時,亞伯拉罕在肉眼上根本看不見任何星星;但亞伯拉罕心裏相信使無變有的神,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其次,亞伯拉罕年老生以撒,當以撒長大到十七八歲時,神就考驗亞伯拉罕,叫他把以撒獻為燔祭。但是,亞伯拉罕沒有任何疑惑,還堅信神能叫人從死裏復活。亞伯拉罕相信神不但能叫沒有希望生子的人生孩子,也能夠叫人從死裏復活。神以耶穌基督代替我們作為代死的羔羊,叫我們因信耶穌基督死而復活,得以稱義及完全,成為神的朋友,並藉著祂能到父那裏去。
今天我們的外表可能會變,但只要我們相信耶穌基督,神仍稱我們為祂寶貝的兒女。今天我們是否相信耶穌基督,以至能白白地被稱為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