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三章10節,記載著彼得使瘸腿的人得醫治。其實,這應不是彼得第一次行的神蹟;在此之前門徒說起別國的話來(徒二章),以及第二章42節所記載的,都是彼得有份參與及行出來的神蹟奇事。
這件事發生在聖殿的美門(應是聖殿的正門),是個人來人往的地方。故事的主角是一個生來瘸腿的人,每天都被抬到美門門口求賙濟。當彼得,約翰準備上殿祈禱時,彼得定晴看著這個瘸腿的人,並叫這個瘸腿的人望著他。彼得並沒有將任何金銀給瘸腿的人,而是把他的所有-他所認識的基督耶穌-介紹給他,並奉主的名叫瘸腿的人起來行走。於是,瘸腿的人便走著,跳著讚美神。
我們應如何看待神蹟奇事呢?神蹟本是只有神才能做到的事;因為初期教會是個需要將福音傳開,叫教會的根基得建立的時候,所以主給予使徒特別的權柄去行神蹟(可一六:16-18,徒二八:3-6)。到了今天,不是每一個牧者或信徒都有這恩賜去行神蹟;我們也不是靠著看到神蹟的發生而去相信主。我們相信主,是靠著我們對神的認識,聖經的憑據及應許,以及主耶穌基督的救恩去信靠主。
現今外面鼓吹權能佈道,我們要小心識別,連主耶穌基督也親自提醒我們不可隨便相信。不過,我們也不可排除神蹟的發生,因為神不會被任何事物阻礙祂獨行奇事,為的是叫人的生命得著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