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9日

教會更新的動力

陳如炳牧師 講

經文:使徒行傳第二章37至47節

教會是由每一個信徒所組成的基督的身體。當教會存在了一段時間後,便需要靠主有更新。在更新之下,各樣事情未必需要作出重大變動;更重要的,是要注意在更新及成長的過程中,教會是否能發生更大的果效。

透過初期教會成長的記載(徒二:37-47),我們可以在更新的課題上思想以下四點:

一.確定自己需要更新

使徒行傳第二章37節提到當民眾聽到使徒的講論後,覺得扎心,並詢問“我們當怎樣行?”這個詢問一方面表明了他們不知道應該做甚麼,另方面表明了他們心裏有所頓悟,覺得生命需要更新。我們如果想生命有更新,就必須先確認自己的生命需要更新,而且需找到更新的動力。有時可能是因為生命受到威脅,或很不滿意自己的現狀,而確認自己需要作出改變。今天,我們有沒有些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使我們能下定決心靠主更新?又是否找到自己屬靈更新的動力,以至我們的人生能可以真正進入更新改變的過程呢?

二.個人的更新

彼得對這班民眾的回答是“你們要悔改”(徒二:38)。悔改是個人單獨面對神的事;而同樣地,更新是每個人自己面對神的事。雖然不是教會裏的每個人都會自己追求更新,過著委身奉獻的屬靈生活;但個人的更新,對於教會整體的更新來說是必須的。

三.本質上的更新

第二章38節提到要受洗,而這種受洗是悔改的洗,代表著內在生命狀態的改變。今天我們可以模仿很多人做不同的好事,但真正叫我們有更新的,是靠著主叫我們有內在生命狀態的改變。

四.生活形式及組織的更新

第二章42至47節描述一班信了的人生命及生活方式改變的情況。45節說到這班人要賣田產家業,很可能是因為各人從不同地方來耶路撒冷守節,但在耶路撒冷信主,於是不再歸回本家,所以把本家的田產和家業賣了,在耶路撒冷與眾信徒一起過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中,有很多細節和不同的人的生活習慣需要調節。今天的教會也是一樣,不是隨著潮流而舉辦甚麼活動,而是我們要常常反省教會是否有足夠的生命力和動力,去承擔活動及事工。當教會願意經歷更新,屬靈的能力就會釋放,主自己天天把信主的人加給教會(徒二: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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