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2日

孝親

姚鏡鴻牧師 講

經文:箴言第四章1至3節、23節、廿三章22至26節

箴言第四章1至3節提醒我們要聽從父母。人生第一個要學的功課,便是聽從父母,這是沒得選擇的;在成長的各個細節裏,我們都需要父母的教導。另外,保羅也提醒信徒要在主內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事(弗六:1-2);不單要按著父母的教訓去聽從,也是按著神的心意去聽從。

當我們漸漸長大,便會發現自己的性情其實是受到父母很大的影響。好的地方,我們要彰顯出來;不好的地方,就將它強化成為好的。如果發現自己的潛質,更要發揮出來好好事奉神。當我們已長大成人,而父母開始年邁時,聖經教導我們絕不能藐視他們,反而要使父母歡喜,使他們的心快樂(箴二三:22-26)。父母如果未信主,更要將福音傳給他們。

箴言第四章3節提醒我們要孝敬父母。從創世以來,神看重兒女對父母的孝敬。十誡中頭四誡是講述神與人的關係,而第五誡,即關乎人倫關係的第一誡命,便是要我們孝敬父母。孝敬本身的意思是敬重,如同衡量珍貴的珠寶一樣。其實,我們是否尊重教會的領袖,可反映出我們的屬靈生命如何;同樣,我們是否孝敬父母,也反映出我們遵行神話語的態度,是否嚴謹,慎重。

究竟如何孝敬父母呢?

1. 要供養父母(提前五:8):“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更不好;不看顧家裏的人更是如此。”經文中的“看顧”有“及早準備”的意思,意謂指除供養父母生活所需外,更要在他們年老未衰殘時,有身心靈的舒暢,叫他們毋須再為兒女擔憂。今天重要的事,除了與神有相交,還要對父母表達關心。

2. 要敬重父母(箴二三:22):經文所指的是心靈上的謙恭。雖然我們在生活,思想及其他事情上可能與父母有代溝,但作為基督徒的我們絕不可與父母有“心溝”(心裏的鴻溝)。當我們的心回轉歸向神的同時,我們的心都須敬重父母。

3. 要取悅父母(箴二三:24-25):很多時候,兒女在喪禮才來後悔未能報父母的恩。所以,我們須趁著父母在生的時候,取悅父母,待他們好,才是最重要。

但願我們好好聽從及孝敬父母,使他們也能活在主內,得到真正的歡喜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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