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7日

補選馬提亞為使徒

朱志偉牧師 講

經文:使徒行傳第一章21至26節

補選馬提亞為使徒一事,發生在聖靈降臨之前。彼得在一百二十人中間站起來,引用詩篇聖靈感動大衛的話,說明猶大的下場。然後就指出需要補選使徒,條件如下:他是在我們〔這一百二十人〕當中;長時間與我們一同生活;受過施洗約翰悔改的洗(22節);有信心,跟從主直至主升天;熱心事奉,見過復活的主,與我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

按上述條件,結果馬提亞和約瑟入選。門徒禱告,搖籤,搖出馬提亞來。這種搖籤是按舊約猶太人長久以來的傳統,跟中國人的求籤問卜不同。

啟示錄第二十一章記載,在新耶路撒冷,“城牆有十二根基,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猶大既丟了這名分,那麼,在根基上第十二位使徒的名字,會就是這次補選出來的馬提亞嗎?

馬提亞,是聖靈降臨之前抽籤選出來的。在新約聖經,除了這次之外,再沒有關於馬提亞的記載。反而新約有無數的經文提及一位大使徒-保羅。保羅的成就,是眾使徒中最卓越的,他認定自己是神所揀選,奉召作使徒的,是末了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林前一五:8-9)他見過復活的主(在往大馬色的路上,主親自向他顯現),而且與眾使徒同心作耶穌復活的見證。保羅取代了馬提亞,是基於聖靈的工作和揀選。

我們要明白教會中選舉的意義。教會是耶穌基督買贖回來的,有屬天的生命;卻要在地上生活,執行基督的大使命。可惜,地上的人是不完全的,歷世歷代教會的經驗告訴我們,十個教會,有九個會因為選舉而出事。許多人在教會中,因為自己的期望得不到滿足而失望,為了選舉,而拉票,而分裂。

教會在地上生活,到底需要行政領導,也要配合地上政府的法規,需要選舉負責的董事(長執)。我們教會,不採用全民選舉執事的方式,而是由提名委員會(成員不可是長執候選人),提出長執的候選名單,再經會友確認印證。得到確認當選的長執,就負起帶領管理教會的責任。長執的任命,首要注重其屬靈的品格,還有就是對屬靈事物和聖經真理的熟練。在提摩太前書第三章,保羅詳細指出長執(監督)的條件。如果認為被提名的候選執事不合適,不應等到投票當日投反對票,而應該及早向牧者或有關屬靈長輩反映。教會生活的精神,是挽回軟弱犯錯的弟兄。

教會生活是讓人敬拜,事奉,彼此分享代禱支持,發揮恩賜傳福音的;如果為權為慾鬧選舉爭鬥,教會肯定會變成荒場!聖靈降臨以後,使徒們不再搖籤,而是專心祈禱。教會的生活,不可用政治手段,不可靠裙帶關係;而要愛主愛人,追求認識明白聖經的真理,並且順服聖經的教導,按聖經的原則行事。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