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4日

論才幹

林錦濤牧師 講

經文: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14至30節

每一個重生得救的人,都會從神收到最少兩份禮物-神救贖的白白恩典(弗二:8)以及神所分給各人的恩賜。我們有時可能會問,為何自己沒有其他人有那麼多恩賜?這樣問,其實是心裏咒罵神偏心(但其實神並不偏待人);倒是我們沒有好好發掘自己的恩賜,所以當別人有機會事奉及發揮恩賜時,我們便沒有份兒。

神按著各人的才能分給各人不同的恩賜,叫每個人都能恰當地發揮,達成神在他身上所期望的目標,以及成就祂的旨意。既然恩賜各有不同,我們各人就不可拿恩賜作比較,反而要善用恩賜事奉及榮耀神。

這段經文談到一個財主在出國前呼召三個人,按他們的才能分給每人不同錢財,回來時就按著他們的表現作出賞罰。我們讀這段經文時,重點不應放在拿取五千又賺得五千,或是拿取二千又賺得二千這兩人身上;而是應該放在那個拿取一千銀子而一無所賺的人身上。為何財主會稱他為“又惡又懶的人”?

這個僕人被稱為“惡”,是因為他思想消極,誤解了主人給他的指示,明知自己沒有信心,卻目無尊長,誣蔑主人為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但其實主人是按才幹給予銀子),不斷找藉口去保護自己。所以,主人便斥責這個僕人的惡。

這個僕人被稱為“懶”,是因為他其實一早計劃好如何對待這一千銀子-不是用他的才幹,恩賜及創意,把銀子好好投資;相反按著猶太人的習慣,把財寶埋在地土裏(猶太人為避開戰亂及保留資產而這樣作),甚至連主人所提及兌換銀錢的方法也不去選擇。所以這個僕人被稱為“懶”,終被主人(就是輕慢不得的神)奪去這一千銀子,加給那已有一萬的,發揮恩賜去事奉。

所以,我們應緊記這比喻的教訓,重視發掘及善用我們的恩賜。同時,我們應時刻注意自己屬靈生命的質素,叫我們每人都有機會事奉神,得到賞賜。當我們有恩賜而又懂得善用時,神會給我們更多的恩賜去發揮;相反,我們有恩賜而不去善用時,神會叫我們一無所有。

我們的人生目標,是要在生命上活出神的光輝,不然我們便會一無所有。所以,我們須善用恩賜,盡力而為,忠心事奉神,以至得著神的賞賜,讓神得著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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