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面對許多得失的問題;我們有時不太懂處理人生問題的得與失。這段經文中,當主耶穌向四個門徒發出呼召“來跟從我”,他們便立即捨了網,捨了他們本身漁夫的身分和職業,跟從主耶穌成為門徒。可能我們曾感受過要跟從耶穌的那一份掙扎,或會覺得這班門徒的回應會否太兒嬉,出於一時的衝動。但是,我們可以從三方面,了解門徒為何能夠立即跟從耶穌,同時揭示我們今天應以怎樣的態度去處理人生得失的問題:
一.門徒對神的認識
當施洗約翰向門徒介紹主耶穌後(約一:38-40),門徒與主耶穌同住,生活了一段日子,從中門徒對主耶穌不是有著一般的認識,而是個人化深入的認識。舊約的約伯,經歷了慘絕人寰的事件後,說出:“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一:21)約伯所認識的神,是一位至高無上的神,所以就算神要取回他的產業及生命,他都深信神是為著他生命及生命成長的好處,是神美好的安排。
門徒與約伯都可以放下人生的得與失。同樣,當我們能更深體會及認識我們的主耶穌,我們便更有效地與主同工,與祂的關係更能持續進深,在處理人生的得失問題,能靠著主有著優秀的表現。
二.門徒學會積極跟隨主
馬可福音中,“就”和“立刻”共出現了42次,而在這段經文中,也有“就”,“立刻”的出現,表示門徒是用積極的態度及信心去投靠及跟隨耶穌。如果他們沒有這份積極回應及願意跟隨的心,他們可能會問:為甚麼在眾多的漁夫中,選擇我們去跟隨祂?
在我們的人生路上,得與失往往成為我們生存及行事為人的動力,但我們要學習的是除了盡力完成我們所作的工外,我們更要相信神能透過我們來表達祂自己的心意,所以無論從神而來的是困難或福氣,我們都要學會以感恩的心接受及靠著主去面對。
三.門徒要追求更高的目標
“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可一:17),表示人必須撇下一切跟隨耶穌,包括我們的專長及得失。申命記第二十章提到無論訂婚,栽種了葡萄園未收割,未建成房屋及懼怕膽怯的,都可以不去出征,表示神的心意是要一些義無反顧的人去完成使命。當主耶穌面對魔鬼的試探並勝過它,其實也必須放下權力及事業上等方面的得失,並在那裏認清自己來到世上,是要遵行祂父的旨意。主耶穌已就自己的得失作了最大的捨棄,作了最好的示範,我們又是否願意如耶穌及門徒般,放下一切得失去跟從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