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9日

我不以福音為恥

朱志偉牧師 講

經文:羅馬書第一章16節,馬可福音第八章30及34至38節

在羅馬書第一章16節,保羅說明傳福音絕不是一件羞恥的事。他從前是個逼迫基督徒,嚴守律法,很熱心傳揚猶太教的人;在往大馬色的路上真正認識主後,轉變為熱心傳揚福音的人。保羅熱心傳福音,因為他在傳揚神的道的時候,大大經歷到神自己和祂很多的恩典。初期教會因信主而受到逼迫(甚至是來自家人的逼迫),但他們願意持守信仰,並熱心傳揚神的道,甚至變賣資產,以“凡物公用”的方法來供養大家的需要。

我們今日作為基督徒,會否覺得自己信主是一件很光榮的事?抑或是在工作環境、家庭和所接觸的其他群體中,不想別人知道你是基督徒的身分?在馬可福音第八章38節,主耶穌給予我們一個很嚴厲的警告:“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裏,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當遭遇患難時(例如遇到9.11襲擊、非典型肺炎等),教會聚會的人數總會上升;反之,在平安的時期,各人總是為賺得全世界而甘願作隱形的信徒。我們又是不是這樣?

我們必須知道,如果我們不相信福音是神的大能,反以自己的性命為念,沒有不以福音為恥的去傳福音,耶穌再回來的應許便不能早日實現,因為我們未把福音傳遍天下。而耶穌也會因我們不在人面前承認祂的名而將我們當作可恥的。

唯一的出路是“背起主的十字架跟隨主”,一生要在人面前承認主的名。我們看到歷世歷代的人把承認主名的好見證留給我們。當牧師就讀神學院期間,師母的熱心傳道也令牧師自己不敢怠惰,而很努力的傳福音。今日你身邊有多少認識你的人,知道你是基督徒?我們有否覺得我們信主的身分是尊貴的,而叫我們能夠積極領人歸主,認識並相信這位尊貴的主耶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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