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完成救贖工作及復活後,在即將升天時,呼召門徒上山,把大使命頒佈給他們。這個大使命成為了建立教會的基礎,是教會不能反對而必須遵守的命令。主耶穌更應許我們,若能遵守這個大使命,祂就常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八:20)。這同在,就是神賜下聖靈,與人同在同工。(約一四:16-20)
在香港三十年來的事奉,我充分看到完全是神的恩典。我完全沒有能力,知識,金錢等去開展每一項事工;但靠著神的恩典,這些年來,看到金燈台,翼報,電子廣播,教育等等神的工作擴展及開展,讓人得著福音的好處。其中最需要學習的,是向神常常帶著謙卑和感恩的心,並且視大使命為己任,盡力去傳福音(羅一○:14-16);讓神親自作祂的工,使人因福音得生。
哥林多後書第五章14至19節和以弗所書第二章8至9節更提到,我們是得著神的恩典,才配得去傳福音及作主的工,所以我們根本不能夠推辭傳福音的工作,否則就會好像保羅所說“有禍了”(林前九:13-23)。提摩太後書第二章2節和第四章1節,保羅更提及福音的廣傳須有人作接班人,成就主的大使命 –保羅指明給提摩太看,縱使末世多有背道及不信的情況,但也務要傳道,盡自己的職分,跑完主所給的路程,持守真道,並要把真道教導下一代,以致真理和福音可以薪火相傳。今天,我們又是否作好預備,成為忠心傳揚福音真理的接班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