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7日

如何的學習、如何的生命

黎志宏先生 講

經文:路加福音第二章41至52節

現今家長對子女的教育十分重視,用大量的金錢栽培小朋友的學習、希望子女能進入一所名校,得到最優質的教育及栽培,望子成龍的心不言而喻。他們重視對子女一生栽培的態度,是值得我們去欣賞;我們須反思的是,我們作為信徒是否有這種態度和決心去建立自己和我們子女的屬靈的生命?倘若我們不肯付代價去學習聖經,不覺得聖經對我們生命重要,我們與未信的人有甚麼信仰上的分別呢? 如何的學習、便得出如何的生命。

路加褔音二章讓我們看到,耶穌已給我們作了一個好榜樣。雖然耶穌是神,但祂從小便在逾越節的時候到耶路撒冷去學習神的話語;他專心學習,在教師當中一面聽、一面問。耶穌所作的榜樣,是讓我們看到祂對神話語的學習何等重視;以致祂於曠野面對試探、面對法利賽人的挑戰時,都可以用熟練的聖經去作抵擋及駁斥。因而路加於2:52總結耶穌「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有完整的屬靈生命。

我們常常都有錯覺,認為我們返崇拜、聽到主日講道已足夠,又或是認為主日學只是小朋友和初信者的需要,所以我們不須上主日學。上述兩種的想法都是錯的。其實,由於信徒有年齡、背景、教育程度及靈程等不同因素,因此牧者於講壇上的訊息不能滿足每個信徒的需要,而且教導的時間亦很有限。然而主日學透過分班和有系統性的教授,而上課時間亦較長,因此,我們能學習得著造就更多。相反,缺少了上主日學習聖經的機會,也是直接限制了我們於屬靈生命上的成長。我們須知道,耶穌也如此努力學習聖經,我們更沒有藉口說:我們已上了多年主日學,已經追求認識很多,不需要再上了。

同樣,我們須知道我們的生命如何,我們下一代的生命也會如何。 猶太人的男丁於12歲時會做一個儀式,使之成為「律法之子」;意思是從那天開始有責任自己去追求對律法的認識,及要為自己是否遵守律法負責。但相信因著約瑟和馬利亞對上帝的敬虔和認真的態度,孩童耶穌自小一定會得著最好的宗教教育和受他們的影響,所以祂自然會愛慕神的話。因此,父母在家有沒有立下屬靈的榜樣是很重要;除非父母先向神負責任,孩子才能學習向神負責任,好像十二歲的耶穌,自己來到聖殿追求信仰。若是我們也沒有追求成長,我們便不要期望兒女有像孩童的耶穌,和祂完整的生命成長。

我們須再問的是,一星期有168小時,在168時中用只是一小時來上主日學是否太多,太奢侈呢?事實上,我們在168小時中又有多少個是真正有用的一小時?難道我們的168小時比這一小時更寶貴?我們不要小看那每週短短的一個小時,如果我們每年都在這52小時裏專心,認真地持續學習聖經,我們的生命必定更加會像主耶穌,『智慧和身量,並上帝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屬靈生命是一點一滴所建立而成的,建立生命的基礎就是學習神的話語。如果我們期望自己有美好的屬靈生命,我們不是以學習聖經為基礎,又是用甚麼來建立呢?

上帝已讓耶穌基督作我們的好榜樣。我們作為父母的,你是否願意首先參與主日學,作子女的好榜樣呢?我們作為信徒領袖或帶領事奉的,你是否願意積極參與主日學,作教會信徒的好榜樣呢?我們作為主日學老師的,你是否願意成為一個持續不斷學習的老師,給主日學學生一個好榜樣呢?我們作為主日學學生的,你又是否願意成為一個終身學習聖經的人,以致我們能像耶穌一樣,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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