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10日

無悔的人生

盧炳照牧師 講

經文:羅馬書第十二章1-2節

信徒得著救恩及重生的盼望後,生命須得著改變,活得更像我們的主,才可讓我們的生命無悔。羅馬書第十二章提到我們若要生命無悔,須對主有以下三種委身:

一.堅定的委身(一二:1-2)

神看每一個得著救恩的信徒為主角,而不是閒人;所以各人都須有堅定的委身。堅定的委身可分為以下三方面:-

1.出死入生的委身 – 每個信徒未信主前都“死在罪惡過犯之中”,是主耶穌叫我們活過來的(弗二:1-2)。如果信徒未有這種出死入生的體驗,那麼他的信仰便有問題。

2.將身體獻上,為主而活的委身 – 這種委身是對每個信徒的挑戰,無人可以選擇不作這方面的委身;相反地,每個人要完全讓神在他身上的計畫能完成及彰顯。

3.“來!跟從我”的委身 – 這是全時間事奉的委身;信徒從他們的職事轉為初入行的傳道人,從世界的角度來看是一種捨棄,但從神的眼光來看,是得著最寶貴的東西。

堅定的委身是毫無條件的(獻作活祭),並永不走上回頭路。腓利於撒瑪利亞傳道時,被聖靈呼召到了無人煙的曠野,向衣索匹亞的太監傳道;腓利對此只有絕對的順從而沒有任何的疑惑。堅定委身的生命及精神,在腓利的生命上表露無遺。(徒八:26-40)

二.善用恩賜的委身(一二:3-8)

信徒須明白神給予每個信徒不同的恩賜(但恩賜絕無高低之分),為的是要使教會基督的身子能正常,靈活地進行活動。因此,我們須委身於信徒之間彼此的配搭事奉,並須殷勤,專一,以更新的生命常常事奉主。

三.於品行上,操練德行上的委身(一二:9-21)

雖然敬拜聚會中很少講及這段經文,但這是我們須關注的。我們在這世代中,絕不應作隱藏的基督徒,而須把這段經文所述基督徒的德行實踐出來,才能讓我們身邊的人同得救恩的好處。

求神讓我們得著堅定的心志,善用恩賜,操練品格及實踐德行,使我們能榮神益人,過無悔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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