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經文很清楚的說明,我們領受了神的恩典,不是留為己用的,而是將自己所有的與人分享,特別是我們領受了救恩,更應與人分享。
保羅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二○:35),表明基督徒的生命是與其他人不同的──我們的生命已經改變了,所以不要再像世俗人,思想自己可以得到多少,而要思想可以付出與人分享。如果我們仍然像世人,常以得到多少為依歸,而不曾想過付出,那就要反思自己所領受的恩典。因為主耶穌來到世間,祂的生命就是一個完全付出的生命,叫我們跟從祂的腳蹤行,付出自己的生命與人分享。
真正懂得運用恩典的人,是那些願意與人分享恩典的人,就好像我們所擁有的財富一樣,懂得運用才會有價值。一個傳福音的生命,不在乎信主年日或以前傳福音的經歷和果子,而在乎是否能不斷地傳福音及付出,將自己領受的恩典與人分享。如果能夠這樣做,我們的靈命也會更長進,正如經文所說,在賽跑場上,得?的只有一個,但參與的人在場上跑及不斷的操練,大家同樣會進步。
十二月聖誕節,給予我們一個最好的機會去傳福音。如果我們不把握機會去傳福音,將自己所領受的救恩與人分享,那麼我們就會好像27節保羅所說“被棄絕了”的生命。我們預備好於2004年聖誕節的最後機會,把福音傳開去,把恩典與人分享,叫人可以“不花錢得福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