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26日

還福音的債

黎志宏先生 講

經文:羅馬書第一章13-17節

現今的社會,各人都會欠了別人的債,無論是金錢上,感情上;我們對自己的債項都十分重視。使徒保羅卻說他欠了各人福音的債。我們又怎樣回應呢?

我們為何欠下福音的債呢?因為神愛我們,甚至用祂的獨生子來買贖我們,這是莫大的恩典。凡是基督徒的都欠了神這份恩情的債。神卻沒有要我們還什麼,只要我們傳福作見証,令更多人明白救恩,同得好處。這就是福音的債。我們獲得神給我們的好處時,我們有否想過為神作事呢?

既然我們明白這個債,為什麼我們又不還呢?有些人認為有其他人傳就可以,但其實神告訴我們傳福音並不是靠其他人,是先從每個人首先參與出發,不是可以藉著「已有事奉」為理由而推卻的。

有些人又會認為傳福音很困難。神的救恩卻是憑信心接受,所以傳福音也是憑心去做,再花上努力,不以福音為恥,也不盡靠口才或裝備,單靠聖靈的能力。

有些人覺得沒有傳福音的使命,因為現實逼人,各人勞勞碌碌,對身邊的人失去關心,對自己失去信心,更失去了拯救靈魂的使命。但我們有否對身邊的生命敏感過?有否為未信主的家人、朋友感動過呢?只要我們肯花點時間和其他人分享福音,以生活作見証,令其他人認識神。如果我們沒有作福音的使者,我們又怎稱得上是有生命的基督徒呢?

既然我們明白我們欠了福音的債,又明白了我們現今的光境,為什麼我們還不出去傳福音呢?我們要作一間懂得前進的教會,令教會人數加增,讓我們彰顯神的恩典,回應神的要求。為教會出力服務,讓神透過我們結出更多生命的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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