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9日

來得安息

李暖榮先生 講

經文:馬太福音第十一章28-30節

馬太福音記載耶穌一個寶貴的應許:“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得安息。”安息就是安穩的生命。許多人因為生活、責任而感到憂慮、怨憤、不平,令自己奔波勞碌,心情沉重。耶穌為此發出直接的邀請,使人得真正的安息。不論你是否基督徒,你也可以在祂裏面得安息。有未信者親身見證,第一次與耶穌相遇,就是將自己的憂慮向祂傾訴而感到舒暢。所以,“得安息”不單只是一個應許,也是很多人真實的見證。

對於信主或事奉的人,有時也會忽略與主訴心聲,只顧承擔自己的責任,卻沒有和神有好的溝通。每個人都有解不了的結,只要將你的心結告訴神,就可以得安息。

有時我們也有將事情交託給主,但事情也毫無改變,也沒有得安息。經文第廿九節提供重要的信息,就是“負主的軛,學主的樣式”。原文裏也是此句先行,是經文的重點。原來我們先要學會這一點,才能得享安息。究竟甚麼是“主的軛”呢?耶穌似乎有一種獨特的軛。在十一章廿一至廿九節,記載耶穌勸人悔改,遇到挫拆,但祂平靜而且發出感恩。只因為耶穌清楚知道自己的工作是成就神的旨意。

遵從神旨意的人有三個特質。第一是“知所止”。“知所止”有三個意思。首先是要知道自己的限制,知道要何時停下來休息,知道要做哪些工作才是合理。耶穌明白工作成功與否不是祂的問題,而是人的驕傲;他們根本無法領受神的好處。要知道事情不能成功可有很多合理的因素影響。例如基督徒要為此瞻W更多禱告了。此外,是要學習接受自己限制,努力不會徒然但也不一定令事情成功。最後,盡了責任就不再憂慮。耶穌了解有些人不能用正確的心態接受祂,但為了完成神的旨意,祂照樣的去工作。

第二個的特質是有憐憫。我們行事為人,最終的目的都是“愛”。真正的愛是沒有雜質,令人安穩,而且沒有懼怕。有法利賽人指責門徒不守安息日,耶穌藉此指出一個真理,就是神喜愛憐恤多於祭祀。規條的原意是幫助人,使人得著好處。耶穌勇敢指出法利賽人的不是,不畏強權,因為祂的愛包含平穩、勇氣。耶穌的態度也令我們明白事奉是為了神而不是為了人;而事奉的價值也在乎神多於一切。只要我們對準事奉的對象,就能行出榮耀的事奉,也是愛神的表現。

第三個特質是有神的同在。要得到神的同在,就要知道自己所做的是絕對的正確,是行在神的旨意當中。每當事奉的時候感到孤獨,就要反省最初事奉的目的。深知自己行在神的旨意中,就可能幫助,得安穩;神也與我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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