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13日

順服的兒女

朱志偉牧師 講

經文:以弗所書第六章1-3節

在孝行上,聖經的教導跟中國古人的教導不相違背。中國古人認為「百行孝為先」,而在聖經中,孝敬父母是第一條帶應許使人得福長壽的誡命。

孝敬父母,能讓信仰具體活現的放在父母面前。今天很多基督徒不按聖經的教導孝敬父母,令神的名不能因此得著稱讚,是件十分可惜的事。但也有不少信徒在主裏孝順聽從父母,令不少父母因這從神而來的愛而信主。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弗六:1)

「要」在主裏聽從父母表示這是命令,是誡命,人人要守,不得妥協。保羅認為孝敬父母是理所當然的。「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太一五4)熟練舊約的猶太人,倒錯解了聖經,藉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太一五5-6),這是屬靈的推搪。信徒若以為奉獻了金錢給神,便可以逃避供養父母的責任,那就大錯特錯,主耶穌指斥這是「假冒為善」。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六:2-3)

「孝敬父母」是十誡的第五誡,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孝敬父母」是神在創造天地時已立定的自然規律,在摩西時被歸納重提成為誡命,是關乎人倫關係的誡命中最重要且帶應許的。「使人長壽」裏面的意思,就是讓人享受神的豐盛和滿足。孝敬父母是聖經中重要的真理,我們當教導傳揚。

主耶穌在孝敬父母上,也是我們學習的榜樣。祂不但順服天上的父,按父的旨意忍受十字架的苦難,祂在地上也順服聽從肉身的父母。「他(主耶穌)就同他們(約瑟和馬利亞)下去,回到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路二:51)我們要學習主,在主裏順服父母,如妻子順服丈夫,教會順服基督,基督順服天父一樣。

信耶穌不是「斷六親」,神看重親情,孝順是祂的命令。愛心和孝心的彰顯,能使人看見真理。基督徒當孝敬父母,也當如敬重父母般敬重年老的人,在這個「違背父母」、「忘恩負義」、「無親情」的世中作見證,顯明神愛,將父母和年長的親人帶到主面前。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