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5月7日

三個定志

丁少霞姑娘 講

經文:以斯拉記第七章10-26節

作為基督徒,我們怎樣面對神的說話呢?以斯拉回歸耶路撒冷後“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他對神的話有三個定志:1) 考究(Study) 2)遵行(Do) 3)教訓(Teach)。

聖經形容以斯拉是“通達耶和華誡命的文士”,他對神的話不止於明白,而且十分熟練。這是由於他曾對神的話進行考究。我們若想將神的話紮根於心,得到確據,除了聽道或上主日學外,更要靠自己努力研究聖經。

以斯拉被擄七十年,在長久缺乏基督教文化支持的環境下,仍可緊緊跟隨神的道,這是因為他熟悉神的誡命,並且努力遵行神的真理。作為信徒,我們也要盡力行出神的真理。因為神給我們的另一個大使命,就是要我們將神的使命教導其他人遵守,若要將真理教導給弟兄姊妹,便要先將真理行出來。

向弟兄姊妹教導神的話,是一個教學相長的事奉。通過自己的研讀、重新分析、思考令教學兩者都得到學習的益處。

要過得勝的生活,我們便要學習以斯拉般看重神的話,以考究、遵行,教導神的話作為心中的定志,並且要持續長期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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