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太五23-24)
與人恢復和好的關係本是件美事,但人很多時為了自己的尊嚴,不肯退後一步,這就成了復和的阻礙。
我們本是罪人,聖潔的神滿有尊嚴榮耀,卻願意與我們復和,主動施行救恩,成為人的樣式,且死在十字架上。祂看重我們,愛我們,不願意人帶著罪進入滅亡。聖潔的神既然願意與我們有罪之人復和,那我們就更加應該效法耶穌基督,主動與得罪自己的人和好。
有一對母子彼此愛對方,可是因為缺乏溝通致使母親毒打兒子。後來透過傳道人,藉著禱告,母子雙方之間得以彼此了解,從而和好。一位弟兄從來對他的父親不尊重,信主之後得到改變,愛父親的靈魂,願意父親得到救恩。那位父親因感受到兒子的愛,不但與兒子和好,更信了主。我自己也曾與一位牧者發生誤會,雖然是對方理虧,但神卻感動我要先與那位牧者認錯,結果我們之間得到復和。類似的復和事件還有很多,我們若藉著禱告求神改變雙方的心靈,並願意順服真理主動向得罪我們的人表示珍惜與他的關係,神必親自動工,使我們能與人復和。
「人所行的,若蒙耶和華喜悅,耶和華也使他的仇敵與他和好。」(箴一六7)
願意我們成為和平之子,藉著復和把人帶到神的面前,使神的國度在我們的身上擴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