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處經文均詳述了神對人對物在安息之事上的要求。
神要求地土向祂守安息,現代科學也證明了休耕法能讓地土的耕作壽命延長。但神立此命令,真正要關心的,不是避免土地荒蕪,而是為了一班人。
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雇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利二十五:6)
神憐憫窮人,讓他們六年做工,第七年得著自由,然後賜他們第七年之糧食,讓他們有自己的食物田產,贖地建家。祂賜糧食給寄居的,免他們淪為盜賊;又賜土產給事奉祂的利未人,免得他們因被剝削而離開神職。神奇妙的安排,照顧無辜被害的人,讓他們有機會得溫飽,讓社會安定。
可是,以色列人不依從律法守安息年,神就懲罰他們被擄到外邦七十年,又藉尼布甲尼撒王頒令不得再在迦南地耕種,叫地土得享安息。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六:8)
安息年條例的重心,是要人行公義,好憐憫。有公義有憐憫,自然不計較放棄物質去供給有需要的人。神要的,不是收益,也不是沃地。祂設立條例的目的是要求我們有愛心。
今天我們要發展這種愛心,注重別人的感受,不但了解別人的需要,更加在行動上供應。主耶穌在世傳道之時,先是教導,後是傳福音,最後才照顧人物質上的需要,可見神關心人靈魂的需要過於人肉體上的需要。今天我們不但要憐憫別人物質上的需要,更重要的,就是顧念人靈魂上的需要。
律法全歸在愛裏,最重要的是用愛行出來,且要行在真理(誠實)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