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9日

當光明進入黑暗

郭文池牧師 講

經文:馬太福音第四章12-17節

這裏記載了耶穌剛出來傳道時的經歷,這六節經文可分為三部份:

(一)太四12-14
此段說明耶穌的生活準則。正當耶穌經過四十晝夜禱告預備出來傳道之時,便得知施洗約翰被囚。後來祂自己也遭祂故鄉拿撒勒城的人厭棄,以致祂離開那裏走到迦百農。這樣看來,祂的事奉似乎節節敗退。但事實並非如此:祂往迦百農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太四14)。耶穌身為神的兒子,也遵行先知書裏所記載的,這表示祂/相信舊約乃是神所默示的,亦願意遵從。既然滿有榮耀的耶穌都以聖經為生活準則,那麼我們又如何呢?耶穌這「四處奔走」的行為彷彿是懦弱的,但為要遵行祂父的說話,祂仍甘願這樣行。我們又會否為神的緣故受苦呢?

(二)太四15-16
從個人層面看,我們可會讓神光照我們心裏黑暗的角落?我們有否對付那些罪?這兩節是出於賽九1-2,要明白此段意思就先要解釋(1)為甚麼加利利地是外邦人的呢?(2)為甚麼那裏是黑暗的呢?西布倫地及拿弗他利地都是較北的地方,所以每逢北方外敵入侵,那兩處都是先遭殃的。再者,那裏有加利利湖,又有約但河,是很適合漁業及農業發展,更是交通樞紐。因此有不少經商的外邦人慢慢在該處聚居,成為「外邦人的加利利地」。住在其他地區的猶太人,加上以往有北方外族侵襲,故此那處被視為「黑暗」。所以當耶穌到那裏傳道時,便如「光明進入黑暗」。今日的教會卻不到黑暗之處傳福音,而留於光明之地。但事實上,黑暗之處更需要福音。

(三)太四17
天國雖未臨到,但已近了,所以我們應當悔改。悔改即回轉的意思,是一種態度,是乞求神的憐憫。這就是耶穌所傳的福音。這福音雖不能改變環境,卻能改變生命,加上成聖的功夫,便有神所喜悅的好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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