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處經文是提及如何對待女奴的條例。神在這裏給我們兩項教導──(一)維護女權;(二)基督娶教會作新婦的屬靈意義。
(一) 維護女權
女兒若因父親欠債而被賣作奴僕,她便有如出嫁作童養媳。在正式結婚前她的主子會觀察她是否賢良淑德,才決定會否娶她。若主子不喜歡她或想另娶,她便獲得一些保障及權利;若他娶她,她便可成為主母。從這些我們看見神是特別保護女性的。
(二) 基督娶教會作新婦的屬靈意義
教會是因罪惡的欠債而被主買贖的「女奴」。在世上「待嫁」的日子裏,我們要盡力討主喜悅,就如以色列的婢女討主子喜悅一般。那麼我們應做到以下四點:
(1) 保守貞潔:教會不可敬拜別的神,說別的真理,而只可敬拜獨一真神及按正義分解神的話語。我們要保守純一、專心愛神遠離異端。
(2) 勤懇:主內的弟兄姊妹要各盡其職服侍主和多結果子。
(3) 良善的美德:要有內心的美善和德行。
(4) 健康美麗:各肢體要健康成長,教會整體才算健康,以致全然美麗。
做到以上幾點,將來教會便得「主母」這寶貴的身份。願意弟兄姊妹都朝這目標努力,討神喜悅。